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十三五”工作成果丰硕(全文2254字)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十三五”工作成果丰硕
2020-11-25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新时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目标中。自然资源不仅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空间载体和关键要素,支撑各行各业,影响千秋万代。“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终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自然资源工作机制,从大局出发,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在以更加有力的用地政策保障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同时,不断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进一步推进了全省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
    用地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把保障稳增长用地需求作为重大任务,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前提下,通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增加流量等措施,千方百计拓展用地保障渠道,有效保障了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新兴产业等发展用地需求,全力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自2018年全国推行“增存挂钩”机制,明确要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每年必须下降15%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大工作来抓,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双降”任务,我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以来,全省共批准建设用地23390公顷,截至目前,供应11582公顷,综合供地率为49.5%。
    划定“红线”,守住耕地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十三五”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确立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为保障粮食安全贡献力量。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任务。实有耕地面积约7452万亩,超出国家下达指标(6902万亩)550万亩,实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528万亩,超出国家下达指标(5522万亩)6万亩。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十三五”期间批准建设占用耕地全部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生态修复,打造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生态国土建设。“十三五”以来,矿山企业先后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6.89亿元,完成治理面积2694公顷;全省共投入治理资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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