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试行)(全文1486字)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试行)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先进班集体评比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树立良好校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的评选对象系指在我院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在籍学生班。

教学班是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层单位,良好的班风是优秀的校风、学风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建设,发挥集体在学生学习、生活、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班级建设,努力创造一个优秀的校风、学风、班风,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先进班集体的活动。

一、先进班集体评比条件: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违犯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2、有一个坚强的班委会和团支部领导集体。班委会、团支部既分工明确,又能协调配合,对全班的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即建立有一套班务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班会活动,结合同学实际每学期开展主题班会不得少于4次。

3、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全班同学学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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