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自查报告(全文1957字)

泾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自查报告

市处非办:
    根据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督查的通知》(皖金函〔2018〕652号)和市处非办《关于做好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督查迎检准备的通知》(宣处非〔2018〕2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情况。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县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结合各部门职能,成立了泾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组牵头抓总作用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了协调运作机制。
    二、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情况。
    根据省政府2018年防范金融风险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年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部门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等。
    三、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进展情况。
    根据省、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通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针对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26家,其中:融资担保机构3家,小贷公司2家,证券公司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86家,民办学校6家;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对包括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
根据省、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要求,开展了“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讲解、咨询互动等形式,向市民宣传了非法集资的概念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揭示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欺骗性、风险性和危害性,活动共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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