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措施(13000字)(全文13016字)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X届X次全会和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生根,推动我区各项事业更好发展。
2.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抓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3.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做到“有令则行、行则迅速,有禁则止、止则彻底”。必须坚持“四个服从”,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在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做出决定和解释,地方、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得擅自做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属于地方、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要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为前提,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全区所有党员、干部都要始终牢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严禁党员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等活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组织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和制止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反对和制止说假话、瞒实情、搞虚报浮夸,坚决反对和制止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形成团结和谐、纯洁健康、正气充盈的党内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
5.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使各项决策和各方面工作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人民意愿。必须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持续落实省委赋予XX的新战略定位,持续落实市委对XX提出的新要求,做出XX应有贡献。
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6.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中心内容,深入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理解其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创新学习形式,帮助干部群众深入领会讲话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持续抓好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创新学习方式、延伸学习链条,找准上级政策与XX实际的关联度、专家智慧与工作实践的契合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政策举措。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全、讲准、讲透”的宣讲要求,持续推进“科学理论进基层”集中宣讲、“百姓宣讲直通车”“万所基层党校万场理论宣讲”“大学生宣讲团”基层巡讲,通过“文艺+理论”方式,使理论宣讲工作更加接地气、更加鲜活生动、更加入耳入心。
7.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锤炼。大力弘扬身边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担当精神和实干作风。整合全区党员教育资源,构建新媒体党员教育平台,深入挖掘、充分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和社区党校,持续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打造具有XX特色的党性教育平台。注重在复杂环境中、艰苦条件下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在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服务人民群众最前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党性。建设具有时代特点和共产党人鲜明特色的政治文化,大力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8.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和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在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移风易俗上下功夫,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真理、廉洁奉公、守规矩、明大德、重品行、正操守,引导广大群众勤俭节约、爱岗敬业、爱国爱家、向上向善。坚持创建为民,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动文明学校、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
9.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忠诚履责的强大合力。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要求各基层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着重抓好苗头性问题。加强对新闻媒体、基层党校、报告会、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控意识形态主导权。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站主体责任,加大网上正面宣传力度,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营造繁荣晴朗网络空间。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决防止和克服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坚决执行、一抓到底,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无正当理由、未向上级党委报备不得调整。领导干部要严格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在党的工作和活动中,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党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的决定。
11.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党委(党组)做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受侵害。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全会及党委委员作用。建立健全换届提醒、到会指导等制度,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
1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丰富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思想交流,让组织生活严起来、基层支部活起来、每个党员动起来、先进典型树起来,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基层组织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备案制度、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预提醒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13.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团结—批评—团结”,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贯穿于党内政治生活各方面,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党员干部要严于自我解剖,自觉加以整改,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守原则、亮明态度。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以及各类工作总结,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
五、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14.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出发,进一步办好民生实事、解决民生难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改进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法,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完善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做好网上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既要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又要坚决反对“尾巴主义”,决不允许为了个人政绩、选票和形象脱离实际随意决策、随便许愿,防止违背政策底线解决个别问题引发盲目攀比、滋生不稳定因素。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究。领导干部要经常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中,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党员干部要顾全大局,遇到涉及自身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问题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积极做好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等工作。
15.营造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做到用权崇清、从政贵简、为官重本、做事务实,牢牢抓住发展之本、民生之本、社会稳定之本、全面从严治党之本,摒弃繁文缛节、杜绝形式主义、着力求实求效。全区党员干部要紧紧围绕XX实际,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以不做则已、做则必成的决心,在打造经济发展主战场上建功立业。
16.持续整治作风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隐蔽场所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严防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一经查实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问题不漏。坚决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重点治理工作放不开手脚、在其位不谋其政、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等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纠正和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欺压百姓,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的行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清风正气的引领者倡导者践行者。
17.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改进作风的有效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整合各方面力量,完善落实作风建设督查机制。严格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健全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规范领导干部有关待遇,从严要求、强化约束。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适应时代和生活格局的新变化、新动向,及时赋予加强家风建设新要求、新任务,选树一批好家风典型,强化家风建设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以好家风促党风、带政风。
六、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18.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严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注重以事择人、以岗选人、人岗相适,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突出选优配强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注重从中心工作、急难险重岗位和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强化优秀年轻干部战略培养和合理使用,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
19.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健全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和差额酝酿党政正职岗位人选办法。在选人用人中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考准考实干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平时考核、完善年度考核、改进任职考察,建立健全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制度机制,注重从群众的口碑、关键时刻的表现、对待名利的态度、干事创业的业绩中,全面深入地了解识别干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德才表现。
20.净化选人用人风气。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各个环节,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巡视巡察结果必用。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原则,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不准插手和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持续破除“四唯〃取人,持续整治“三超两乱”等问题,研究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坚持并完善“廉政体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制度,构建廉洁审查把关网络,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坚决防止和克服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
21.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手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区分情况进行提醒、函询、诫勉,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抽查核实力度。持续治理“裸官”,对隐瞒不报的“裸官”一律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严格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落实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七、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22.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两个功能”(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两支队伍”(党员队伍和基层干部队伍)、强化“两个保障”(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保障),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坚持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相统一,把政治属性放在首位,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本职责,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突出政治引领,按照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的要求,创新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提高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引导教育党员和群众的能力。强化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履行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基层党组织的主要内容。
23.全面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设置和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基层党建水平。持续推进社区党组织“五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大党委建设水平,着力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以统筹考核、述职评议、“两个责任”落实、党务干部队伍优化、精神文明创建创新“五项机制”为抓手,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抓严抓实机关党员教育,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持续深化“5+1”工作法,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加大互联网企业、新兴媒体、外资企业党组’织建设力度。坚持“三有三带”等标准,持续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广运用“六步工作法”,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创新“互联网+”方式,推进“智慧党建。
24.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把好党员入口关,重视从青年工人、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实施党员分层分级集中轮训,抓好社区党员教育培训,加强机关党员和专职党务工作者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无职党员积分管理,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完善党员档案,推进党员管理信息化。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机制,落实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双向共管责任。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的作用。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25.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保障。完善活动阵地和配套设施,发挥综合效益。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教育党工委等党建工作机构和机制,健全党建领导体制,构建系统完善、权责分明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基层党建区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基层党建“三单制”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表彰宣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
八、全面加强党内监督
26.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全区各级党组织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监督制度。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和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委(党组)重大决策咨询和公开制度。全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制度。强化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全区派驻监督全覆盖。全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强化内控机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基层党组织要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违纪问题及时教育处理。支持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既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统筹运用党内监督举报平台,提高监督实效。
27.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监督。坚持多管齐下,努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权责一致”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平时要多过问、多提醒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推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净化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严格落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单位、部门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
28.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严格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严格落实党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研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完善区委巡察体制,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构建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增强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严肃性、时效性,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建议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建立督查机制,及时开展“回头看”,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29.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审计机关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和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的制度。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案件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支持新闻媒体依法进行有效监督。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接受群众批评。
九、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0.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党的纪律底线。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小患酿造成大祸,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既依纪严惩不收手不知止、对抗组织等行为,又给予主动改正错误的机会,,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对腐败分子,先严肃给予纪律处分,再坚决追究法律责任,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31.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健全完善反腐败协商工作机制,落实防逃追逃工作部署。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我区监察体制改革。依规依纪执纪审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决定或受指使对党员、干部采取非法调查手段。
32.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发挥惩防体系作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规范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探索推进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强化廉洁风险防控,盯紧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防治腐败方面的作用。健全和落实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33.坚持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提高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及时通报,强化震慑。把廉洁文化融入文化高地建设,广泛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打造具有XX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提升廉洁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持续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引导和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正家风、严家教,管好配偶、子女、亲属,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探索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积极倡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社会环境。
十、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
34.加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大力推进依规治党,加快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及时跟进中央、省委、市委出台的党内法规,针对我区从严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制度制定可行性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要求,提高制定质量,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有序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与党建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专题汇报。加快推进地方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推动全区党委系统带头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认真总结从严治党实践经验,及时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加快建设专门工作队伍、理论研究队伍、后备人才队伍,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理论和人才支撑。
35.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健全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把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普及教育力度,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建立管党治党重要制度安排落实情况专项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做好降密、解密工作,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透明度和知晓率。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明确监督部门,落实监督责任,促进党内法规制度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健全完善违反党内法规制度的惩处追责机制,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十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6.层层压实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统筹领导和推进落实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亲自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职责,督促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七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要推动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全面统筹、整合力量,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自领域党建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党建带群建,把广大群众更好团结在党的周围。
37.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从区委常委会和各级党组织做起,从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区委委员做起,躬身示范、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起,从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严起。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区委常委会委员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定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表率,坚定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坚定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表率,坚定做维护班子团结的表率,坚定做改进作风的表率,坚定做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的表率,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38.从严考核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制度,完善下级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向同级党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工作情况的制度。提升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质量,持续推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向机关、学校等领域延展深化。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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