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全文2564字)

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x-06-13

    201x年12月至201x年3月底,全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项专项整治行动,1-3月全区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通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通川区[201x]5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1x年底,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十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研判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建设施工专项整治
    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瓦斯爆炸等事故为重点,排查治理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在建工程特大桥、特长及不良地质(瓦斯)隧道安全隐患。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施工工地。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以“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为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格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加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严格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管理,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措施。
    (三)开展城乡公共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安全监测监控,全面深入排查治理老旧建筑、城镇燃气、城镇河道等重点 部位事故隐患。
    (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
突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综合体和石化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以及养老机构、幼儿园、“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敏感场所,持续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在消防领域大力推广智慧用电技术,继续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历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系统治理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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