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张金波(全文1398字)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张金波

姚村村委会委员 张金波
    按照《精武镇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对照《精武镇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中相关责任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本人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总结
    (一)落实分管职责。作为村物业经理,要负责好本村物业工作,管理好物业工作人员,服务好小区居民。还协助党支部书记费永和同志履行主体责任,经常检查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情况并每半年进行报告。
    (二)强化制度执行。认真研究安排村内物业管理工作及村北土地整合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选人用人、公共资源交易、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跟进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分管部门和领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作为班子成员,要敢于碰硬、敢动真格,加强监督检查,践行真抓实干,防止不良风气和腐败问题发生,定期对分管部门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及时了解、及时提醒和及时纠正,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纪律约束,以保障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四)发挥表率作用。作为班子成员,必须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要落实“三会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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