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学校版)(全文1006字)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总shu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纪委会议精神,落实省、市教育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落实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创造良好环境,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分管领导
    副校长、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2.按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加强对所属人员廉政、勤政、廉洁从教的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切实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以权谋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不跑官,不要官;不参与赌博;不利用婚丧嫁取敛财。
    4.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管理严格,收支规范。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票款分离制度,不私立账户、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认真执行对待特困生的补助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大宗物资购置政府采购制度,大额经费开支实行集体研究。领导干部不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基建维修工作、招投标、食堂承包等经济活动。
    7.全面推行校务、党务公开,认真落实教代会制度。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人事、财务、招生、职称、工资、食堂、收费、考勤、评优评先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8.干部不利用公款为个人住宅配备电脑、支付上网费用;不利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不到校办企业或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应由本人、配偶、子女支付的费用。
    9.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按规定进行公款接待,不挥霍浪费;精简会议,不借开会之机赠送礼品或纪念品;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公款旅游;不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
    三、责任考核和追究
    结合年度党员干部廉政承诺、述诺及鉴定工作对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内容情况年底进行统一考核、统一评定,考核结果分别计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对未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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