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4064字)

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
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政发〔2019〕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要求,高质量加快推进我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省委省政府推动未来社区试点的重大意义和战略机遇,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出发点,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三维价值坐标,以和睦共治、绿色集约、智慧共享为内涵特征,系统营造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交通、低碳、建筑、服务和治理九大场景,充分发挥大花园核心景区生态优势,高度融合城乡形态和产业形态,努力打造引领全省的未来社区衢州样本,为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探索新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文化引领。突出群众满意导向,强化未来社区民生属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社区全人群美好生活向往。突出“有礼”和“治理”两大元素,体现“一座最有礼的城市”的个性特点,融合先进文化和前沿科技,引领高品质生活方式革新。
    2.坚持分类推进,精准施策。统筹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大类型,以改造更新类为主。改造更新类以20世纪70-90年代老旧小区为主体,鼓励采取全拆重建、插花式改建和综合整治等方式。规划新建类按照人口集聚潜力大等要求选择试点,提高综合配套水平。
    3.坚持四个同步,城乡统筹。同步开展浙江未来社区和国际未来社区“双试点”、“双认定”,同步推进城市版未来社区和乡村版未来社区建设,同步解决发展空间和转型升级的问题,同步完善社会结构和人居环境问题。
    4.坚持四项重点,协调推进。坚持方案最优,做深做透策划、谋划、规划、计划等前期工作,最终形成最优设计方案;坚持模式最新,做到可操作、可承受、可推广,并纳入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坚持主体最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居民主人作用,实现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百姓有礼;坚持政策最佳,根据设计方案和“投、建、管、运”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未来社区创建提供有效保障。
    (三)总体目标
    1.加快启动阶段。2019年,按照“各有侧重、各显特色”的要求,谋划“2+5+6”试点架构,分类推进试点建设。礼贤未来社区列入省级首批试点,完成房屋征收和落地实施方案设计;西区科创金融国际未来社区基本确定试点选址;乡村未来社区6个试点启动创建;同步开展联合国可持续社区试点创建。2020年,6月底前礼贤未来社区全面开工建设;开展第二批省级试点申报,原则上要求各县(市、区)至少申报一个试点;完成未来社区展示馆建设;建立未来社区试点项目储备库。
    2.增点扩面阶段。2021年底前,按分期报批、梯次培育的要求,培育创建试点10个左右,争取省级试点项目4个左右。在此基础上,总结典型案例,形成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3.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开始,全面复制推广,裂变效应显现,夯实未来城市和未来乡村发展基础,打造未来社区衢州样本。
    二、创建程序
   (一)规划先行。
   各地应综合考虑交通环境容量、建设资金平衡、城市文脉传承等因素,按照先易后难、滚动实施原则,明确未来社区实施计划,同步在国土空间规划层面做好规划整合工作。未来社区试点规划单元在50-100公顷,实施单位不低于20公顷。
   (二)项目储备。
   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各地实施计划,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试点选址进行论证,筛选实施可能性强、群众意愿高的试点,不断充实完善未来社区试点申报储备库。
   (三)试点申报。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省未来社区试点申报要求,组织相关县(市、区)、市级功能区编制试点申报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积极争列省试点。
   (四)落地实施。
   省试点名单明确后,试点所在地细化完善申报方案,形成落地性实施方案。试点项目鼓励采取“带方案、带建设、带运营”土地出让方式,并按项目法定审批程序报批后进行施工建设。
   (五)验收命名。
对如期竣工、试运行顺利、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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