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返)苍人员管理的通告(全文1043字)

苍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返)苍人员管理的通告
苍应对疫情指通字〔2020〕13号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保障境外来(返)苍人员及其亲属,以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境外来(返)苍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居住地村(社区)、所在单位主动申报。入境前一天,要再次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通过哪个口岸入境、通过何种交通方式到达苍溪。尽量不要从北京口岸入境。入境后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体温监测、身份信息查验、转运隔离等相关防疫措施。
    二、凡近期有拟从境外来(返)苍人员的家庭,要主动电话、微信联系掌握家庭成员及亲属拟从境外来(返)苍的信息,必须要第一时间如实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报告拟入境人员的返程日期、具体行程轨迹、联系方式等信息,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三、全县所有居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由境外来(返)苍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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