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规范整顿劳动用工会议上的讲话(全文5120字)

在全市规范整顿劳动用工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了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为省委提出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奠定良好的用工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尚市长亲自安排,利用一百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整顿劳动用工行动,简称“百日行动”。今天的会议,就是向全市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市县乡三级劳动监察机构发出动员令,全面启动“百日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一场规范劳动用工的攻坚仗。并通过出台《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暂行办法》、《用工管理办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三个制度,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建立健全根治侵权问题的长效机制。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几十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能否为我市十二五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今天,尚市长在百忙之中亲自出席会议,在家的局领导全部到会,各县区上至分管县长、人社局长,下至监察队员,以及用人单位负责人等一千余人参加。尤其是省厅分管劳动监察的李文慧书记,专程从太原赶来参加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充分表明我们规范劳动用工,整治非法用工,促进和谐用工的决心。各级各部门、各用人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依法用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当有远见、负责任的企业家
    今天在座的,有很多规模以上企业的负责人,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实力强,职工多,大权在握,掌管职工的命运。把大家请来,主要目的是和大家交交心,当面强调一下依法用工的重要性,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这里我向大家谈三个观点:
    第一个观点,自主用工不等于自由用工。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讲求企业自主用工。但自主用工的前提是必须依法办事。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制经济,企业的所有行为,不论是生产经营,还是招聘用工,都必须限定在法律的框架内,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这在哪个国家都一样,在欧美发达国家更是一条基本原则。过去,我们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完善,我们有些企业背离法律,片面理解自主用工的含义,企业招人减人,工资发多少,什么时候发,如何安排工作时间,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全是老板说了算,自主用工一度变成自由用工、无序用工。从80年代后期开始,国家着手健立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立法进程明显加快,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被写入宪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先后颁布实施,省市还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规章制度,对依法用工、规范用工做出了强制性规定。特别是这次大会前夕,10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社会保险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法定义务、法定责任。这些法律法规是国家对用人单位划定的红线。任何人,任何企业都没有特权超越这条红线,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谁要超越,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第二个观点,不懂依法用工的企业是没有前途的企业。企业界有句行话:“职工生存靠企业,企业发展靠职工。”这句话阐明了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是辩证统一的,企业和职工的关系是一种互相依存、荣辱与共的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自主,劳动者择业自由。人才总是向用工规范、工资福利有保障的单位流动,这是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结果。胡锦涛主席讲过一句话:“没有一流的职工队伍,就没有一流的产品质量”,善待员工就是善待自己。有些企业反映招工难,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却很少反思自身的问题,意识不到自身在依法用工上的差距。他们的企业把职工利益和企业利益对立起来,有的用人不签劳动合同,有的随意安排超时加班,加班不给加班费,有的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把社会保险当成对职工一种恩赐。这些做法从法律角度讲是违法行为,从经营的角度讲,是急功近利、目光短浅。讲的再严重点,这叫剥削!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中,工资仅仅是其中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社会保险,二者都是职工应得的收入。不缴保险会严重挫伤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对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不管谁在这样的企业上班,都会认为自己是临时工,一有更好的机会就立马走人。这样的企业队伍不稳定,人才留不住,没有多大竞争力和生命力,最多也就是个临时企业,根本谈不上可持续发展。
第三个观点,违法用工的企业是不受欢迎的企业。当前,全省上下积极响应省委袁纯清书记的号召,以推进工业新型化、市域城镇化为目标,掀起了转型跨越发展的高潮,迫切需要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但我们有个别企业,用工极不规范,职工意见很大。屡次引发矛盾纠纷,形成上访焦点。尤其是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领域,尚未完全杜绝拖欠工资问题。有的不法包工头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就携款潜逃,一走了之,导致几十上百农民工群体上访。还有的包工头,以追讨工资为由,鼓动农民工上访闹事,采取过激行为向政府施压。严重干扰了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我市形象,滋生了很多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些问题与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大局格格不入,必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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