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得起肩上的责任——记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全文2553字)

对得起肩上的责任——记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今明两天重点工作布置一下。第一,今天下午请方昊和丁一对市农业农村局的农村沼气项目进行监督,事前一定要熟悉项目基本情况,对廉政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第二,请王攀把明天对张某的谈话工作再准备一下,谈话提纲和安全预案一定要考虑周全,确保谈话程序规范、安全防范措施到位;第三……”  6月8日一大早,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王攀的手机闹铃叫醒了他,打开微信,组长皋古庆在工作群发布的工作内容赫然在目,时间显示5:20,其他同志已回复“收到”,王攀仔细阅读工作任务后,也赶紧回复:“收到,请组长放心”。  天刚蒙蒙亮,皋古庆和他的组员们就已开始一天的工作。皋古庆知道,早晨大家头脑清醒,工作提前布置下去,有利于大家早知晓、早准备。在他的带领下,十组自2017年开展综合派驻以来,年年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今年2月,十组被江苏省纪委监委评为“全省带头建设模范机关工作走前列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  整治不手软  “清理整治大棚房’关系到耕地保护,关系到粮食安全,必须按时高效完成,不能讲条件。”皋古庆在“大棚房”清理整治督导现场说道。  2019年3月,盐城市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牵头单位是十组的驻在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为了监督整治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盐城市纪委监委成立了以十组干部为主体的督导组。  因为“大棚房”是违法建筑,拆除不会有任何补偿,势必会让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受损。督导过程中,皋古庆明显感觉到有一些干部群众对清理整治工作有抵触情绪,对督导组的检查也是持应付态度。更有甚者,暗示督导组不要搞得太认真,带几个无伤大雅的问题回去交差就行了,“大棚房”好拆的就拆,不好拆的看看形势再说。  “盐城是粮食生产大市。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农民的立身之本,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我们必须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我们必须不打折扣地做好清理整治工作。”皋古庆把最严格的清理整治要求传递给市(县)政府,并以督导组的名义下发了督导意见书,要求整治责任人签订责任状,明确整改时限。  短短4个月内,十组共组织开展了五轮督导,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整治“大棚房”违法违规项目92个,复垦土地近500亩。  但是,拆除了“大棚房”仅仅是完成了规定动作,督导组并没有见好就收,而是立足长远,督促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所涉农户的帮扶复产工作,确保农户的生产发展在正确轨道上重新起步。  严管就是厚爱  2018年8月,盐城市纪委监委先后部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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