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监督调研报告

“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监督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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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纪委课题研究通知安排,纪检组成立专题调研组,“围绕‘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监督的实践和思考”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20xx年xx月,纪检组派驻之初,已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x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派驻监督的x家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机制的通知》,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范围进行了具体界定,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x个方面需要接受纪检组监督的xx项具体内容;明确采取事前报备、事中参与和事后检查x种方式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规范了决策前报告、决策中列席会议监督、决策后检查的相关程序。x家监督单位积极协助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强化了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风险防控措施和具体操作办法。主要经验做法有:
    (一)事前报备,明晰权责,监督关口前移
纪检组挺纪在前,不断强化对x家监督单位的事前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前期把关,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一是事前需报备。凡是属于各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均需提前x天向纪检组书面报告,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列明领导责任和具体承办人员责任清单,提交“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议题和讨论研究所涉及的决策方案、安排意见、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对“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的前期准备材料不全、相关责任人审核把关不严的,纪检组要求打回后补充相关政策依据,提前严格把关决策程序;根据事前报告材料对明显有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事项决策,直接否决。二是明晰责权。纪检组明确职责分工,指定组内成员定点联系一至两家监督单位,专门把关所联系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材料。7家监督单位同时明确一名纪检联络员,负责按时报送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材料,理清责任边界,强化沟通协调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凡是各监督单位未报告而擅自召开决策会议的、个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故意不列入监督范围内的,按相关程序,依纪依规及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纪检联络员等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抓早抓小。自派驻以来,各部门累计报告“三重一大”事项xx件次,其中,涉及重大决策决定事项内容xx项、重要人事安排事项内容xx项、重大项目实施事项内容x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内容xx项。其中,纪检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前报告时因存在较大违纪违规风险而直接否决的x项,因前期准备不充分、相关政策不明而打回需重新报告的x项,实现了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切实发挥派驻贴身监督作用。
    (二)深入现场,规范程序,重在化解问题
纪检组结合x家监督单位的实际,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的一事一议原则,充分掌握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前期准备情况后,经组务会集体研究讨论,根据组内职责分工原则,视具体情况安排组内对应联系同志或纪检组长深入现场监督指导。一是深入现场,直面问题。摒除坐办公室监督,深入现场走访调研为主,实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过程中的“两到会两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列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开展专项突击监督检查或暗访时直奔矛盾突出的办公窗口现场、监督单位主办的市级大型业务活动现场。事中监督,突出监督检查有关民主决策程序和过程的合规性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决策落实中的腐败风险点防控情况等,直面问题,发现问题要求立行整改,充分体现纪检组派驻监督的权威高效。二是规范程序,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除纪检组的“两到会两现场”外,x家监督单位党组织还需安排机关纪检干部或纪检联络员列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对会议召开前期情况、背景情况进行背书说明,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某部安排机关纪委书记列席部务会,某局安排局党总支纪检委员列席局长办公会等。纪检组对“两到会两现场”的监督情况进行背书,及时总结发现问题的性质及根源,对前期决策的准备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强化事中决策的程序性、纪律性和政策依据的充分性方面存在问题的监督。三是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力求决策民主科学。自派驻以来,纪检组共列席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xx余次,其中针对全市人社系统组织的考试活动现场专题办公x次,围绕七家综合监督单位的中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廉政要求和建议xx余条,及时排查解决信访问题x件,在监督单位党组决策会议上行使否决权直接终止x项“三重一大”事项,严防决策程序不合规、不到位等情况,尽可能将廉政风险点防范在事项决策的早期,及时消除监督盲点、免除决策带来的后患,切实担负起对x家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的监督责任。纪检组深化“三转”,始终做到事中监督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紧盯“关键少数”在决策中发表意见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制止并要求整改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到人,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监督不流于形式,促进合规有序、民主科学施策。
    (三)督导落实,彰显成效,强化责任追究
纪检组通过查阅会议纪要、相关决策会议记录、实地调研“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等多种形式,在常规性工作、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其他各类专项检查的监督中,同时穿插了对风险较大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确保“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落实不跑调、不走样、不打折扣。派驻以来,纪检组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发现应向纪检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而未报的x起,严肃批评教育x人。如针对某局处理相关违纪问题而未及时向纪检组报告,纪检组向市纪委报告申请撤回某局党组不合规的处分决定,由纪检组纠正纠偏并重新立案调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追责问责。目前,各监督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更加习惯接受纪检组的监督,愿意主动邀请纪检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进行全程监督。通过纪检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x家监督单位的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纪检组自派驻以来就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督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认识不够,监督措施不够,监督体系未健全等问题。调研组就相关问题采取了调查问卷和走访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与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纪检干部进行了调查了解,问题整理如下:
    (一)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认识不够
“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以来,纪检组在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监督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单位前期对纪检组的监督,一时不能适应,甚至有抵触情绪。少数单位的“一把手”在执行某项决策时,民主意识比较淡薄,习惯自己单独做决定,或者只和个别领导通气,没有进行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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