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白姆乡人民政府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全文6215字)

武义县白姆乡人民政府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0-0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乡党委、乡政府建设“平安白姆”的要求,参照《武义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范围内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4.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台和水利工程险情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行政村、学校等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各有关单位支持、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4.3科学调度,保证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灾情的发展和防洪工程现状和科学高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1.4.4果断处理,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乡组织指挥机构
    2.1.1乡防指组成
    白姆乡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所,负责领导组织全乡的山洪灾害防御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乡长为所长,分管领导为副所长,设检查预警、后备保障、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四个小组,指挥所下设防汛办公室。
    2.1.2村级防汛领导小组
    各村设立村级防汛领导小组,工作组由各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下设检测预警组、转移组、抢险组、后勤组等4个工作组。
    2.2白姆乡防汛防旱指挥所职责
    2.2.1主要职责
    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制定防洪预案,及时传递抗洪抢险命令,组织抗洪抢险、人员转移和生产自救,及时报告灾情,安置灾民。
    2.2.1.1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本地小型水库、山塘、水流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2.2.1.2制定和完善全乡山洪灾害防御总体预案和水库、重要山塘、山洪、地质灾害等各类专项预案,建立检测预警体系。
    2.2.1.3组织对基层防汛负责人、水库山塘巡查员、地质灾害预警员等各防汛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开展防汛演练,加强防汛知识宣传。
    2.2.1.4配合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
    2.2.1.5组织抢险队伍,按规定储备山洪灾害防御物资。
    2.2.1.6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全力开展抢险救灾。
    2.2.2工作分工
    所长:负责全乡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督促灾害防御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灾害预警的需要,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全镇总动员令等。
    副所长:负责灾害危险区的检测和洪灾抢险,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所长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检测预警组:负责对县防汛防旱指挥所、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掌握本乡各村监测预警员反馈的堤防决堤、山塘水库溃坝、山体开裂、滑坡等安全隐患迹象和暴雨洪水预警、预报和险情、灾前动态,及时为所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在每个村确定专人定时、定点监测,及时向指挥所提供有关数据与信息,如遇紧急情况可同时直接报告县防汛防旱指挥所
    人员转移组:负责按照所长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转移时,按先人员后财产,先转移老弱病残、少儿妇女,后转移一般人员的原则进行。必要时可强制其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并负责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和保护。
    应急抢险组:由乡政府组织成立一支由基干民兵为主,国土、医疗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抢险队。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配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服从安排,全部上阵,进行有序地抢险工作。
    后勤保障组:按照乡防汛防旱指挥所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各保障队员自备电通、雨衣与工具。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负责保障抢险物资、设备供应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2.3乡防汛旱办工作职责
    2.3.1负责本辖区山洪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和乡防汛的日常管理事务,执行乡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各项调度指令。
    2.3.2修订编制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河流防洪、重要山塘水库应急专项预案。
    2.3.3检查督促、联络协调等相关行政村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2.3.4做好本辖区小型水库、山塘、小流域的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3.5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山洪灾害防御动态,做好洪涝、台风灾情的统计、上报、总结评估。
    2.3.6负责乡山洪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建立物资管理台账和应急调用联系制度。
    2.3.7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和上级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4村级防汛领导小组
    2.4.1主要职责
    村级防汛领导小组在乡防汛防旱指挥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台灾害造成能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安定,确保经济稳定发展,应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2.4.1.1制定和完善本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参加预案培训演练,落实本村洪涝台早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2.4.1.2掌握本村汛情动态,收集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并向村民发布预警。
    2.4.1.3组织巡查人员按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堤防等进行检查巡查。
    2.4.1.4动员和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与避险、抢险,落实安置灾民及时做好恢复生产,稳定全村工作。
    2.4.1.5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水利工程与非工程的建设等工作。
    3预警
    3.1预警标准
    根据现有的防洪情况,确定两个级别预警指标
    3.1.1一级预警颜色:黄色
    3.1.1.1预报或实测6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降雨有可能持续。
    3.1.1.2山塘水库或堤防发生险情时;
    3.1.1.3县级防汛防旱指挥发布黄色预警时。
    凡符合上述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发布黄色预警。
    3.1.2二级预警预警颜色:橙色
    3.1.2.1预报或实测3小时降雨量超过50mm,降雨并可能持续。
    3.1.2.2山塘水库或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时;
    3.1.2.3局部区域已成灾,且灾情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时;
    3.1.2.4县防汛防旱指挥发布橙色预警时;
    凡符合上述条款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发布橙色预警。
3.1.3三级预警预警颜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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