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6754字)

2020年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9日在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 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以实际行动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先后获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16次,有43个集体、7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连续第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综合先进奖”,市、县两级检察院均获评“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一、强化政治担当,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着力在依法严惩、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上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持高压态势。在市委政法委统一指挥下,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健全法律政策指导、线索摸排核查、案件实质介入等机制,从严从快打击黑恶犯罪,依法批捕100人,起诉124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18个。响水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徐某某等7人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针对操纵基层选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大精品检察建议”。加强中央督导迎查工作,重点聚焦中央、省挂牌督办的11起案件,逐案建档、统一把关、跟踪督导,市检察院指导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省挂牌督办的戴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突出打伞打财。对每个案件必问“是否存在保护伞、是否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共摸排黑恶犯罪“保护伞”线索37条,全部移送纪委监委。突出打财断血,严格审查黑恶犯罪利益链条,引导侦查机关加大对黑恶案件财产甄别、查扣、追缴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建湖县检察院在办理吴某某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依法督促查封扣押冻结3套房产、2辆汽车、1700万股权。
严把案件质量。市检察院制定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指导实施细则,共审查把关129件,层报省检察院备案111件。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办案原则,提前介入黑恶犯罪案件54件,追加黑恶认定9件,排除涉恶认定83件。依法办理省挂牌督办的邢某等21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通过引导侦查取证,认定该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严把黑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依法监督立案3人,纠正漏诉6人,纠正遗漏罪行7人,书面纠正违法1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大丰区检察院在办理董某某等3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中,依法追诉2名犯罪嫌疑人。
二、服务“四新盐城”,全力护航盐城高质量发展
围绕市委“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和“四新盐城”定位,制定重点项目任务清单,创新举措,依法履职,努力为盐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打造产业新盐城。致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2人、起诉700人,东台市检察院依法对以向环保部门投诉举报为手段,强迫交易矿渣铁1.1万吨的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3人、起诉71人。市检察院依法对涉案1000余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系列案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强化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对涉企案件慎用人身和财产强制措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2人,尽力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大丰区检察院在办理某房地产企业负责人虚开发票案中,主动听取地方人大和公安、税务等部门意见,鉴于其自首及补缴税款、罚款等情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该案获评“全省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要求“总结此案,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应成为江苏检察办案的共识和行动”。
服务打造开放新盐城。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提供政策咨询,开通“企业维权直通车”,与37家企业开展检企共建,设立企业维权岗14个,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良性发展。射阳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形成的“民营企业家有‘四忧四盼’”分析报告引起上级重视。助力沿海开放开发,滨海县检察院建立“安全+环保+经营”三同步检察监督保护机制,服务滨海港工业园区绿色发展。聚焦北上海“飞地经济”示范区、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制定服务“飞地经济”10条意见,大丰区检察院与沪苏产业园区、驻丰上海农场建立挂钩服务机制;开发区检察院实施“234”工作法,为打造中韩产业合作“新高地”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服务打造生态新盐城。主动参与“263”“三治三化”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2人、起诉203人,盐都区检察院依法对电捕鱼8万余斤的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深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106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联合扬州、泰州、淮安等地检察机关会签协作意见,加强九龙口、大纵湖等湿地公益保护。助力擦亮世遗品牌,制定《加强对黄海湿地自然遗产保护的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守护黄海湿地”专项行动,射阳县检察院对水利部交办的水禽养殖污染问题,依法监督整改;东台市检察院建立林业生态修复基地,督促6名违法行为人补植树木1000余棵。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生态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服务打造幸福新盐城。积极参与全省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严防经济领域风险,依法批捕传销、诈骗等犯罪837人、起诉897人,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涉案1亿余元的特大传销案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亭湖区检察院依法对涉案1000余万元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80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8人、起诉75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建湖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获采纳,9个涉案单位被约谈,4名执业药师被注销资格,9名涉案人员被终生禁止准入。依托办案助力精准扶贫,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成功讨薪643.6万元,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三、聚焦“中国之治”,切实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紧扣中央和省、市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惩治犯罪力度,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捕4060人,起诉7673人。参与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依法批捕毒品犯罪237人、起诉277人,市检察院依法对跨多省市贩卖15公斤冰毒的蔡某某等人提起公诉。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市、县两级检察院组建专业化办案组,提前介入响水“3?21”爆炸事故系列案件,积极研究问题、提出建议、引导侦查,依法对天嘉宜公司实际控制人、环评中介机构等2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1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加强与纪委监委的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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