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城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全文8010字)

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城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5日至7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城管局进行了巡察,9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城管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城管局党组共反馈了10个方面,31个问题。城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大学习、大整改”活动,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整改,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25个,正在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80%,对相关部门党政负责人集体履责约谈、诫勉谈话22人次,修订完善6个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治意识不够强,政治站位不够高。
    1、城市管理常态化管理职责不落细。
    (1)城市长效管理不到位。城管局领导班子对城管工作的目标定位不高,对全县城市管理建设,临检时搞运动,靠突击。2017年4月19日城管局为迎接市主要领导来新调研,召开班子会议,要求城区该休市的一定要休市,噪音喇叭一定要杜绝。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校园周边环境、油烟污染、噪音污染、夜市等进行多次专项整治,督察股坚持每天路面督察,效果有了很大提升,按整顿方式进行了常态化管理,杜绝突击式迎检,但网格化、精细化还需机构改革时衔接完成。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绩效考评办法》,年底会对各单位工作进行考评汇总,考核结果将与年终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2)城市管理职责不落细。城管局党组将城市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各二级机构落实到中队、分所或班组,没有根据城管工作的特殊性将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员,懒政、怠政问题突出。如公园广场办在安排值岗值班时,与局机关作息时间一致,中午时段开华广场无人值班值守。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鉴于城管工作八小时内解决不了有关问题,已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增加人员、经费及政策支持,落实八小时外无空档期。目前,我局细化管理职责,因事因岗明确到人,保证法定假日和双休日有人值守,公园广场办中午时段有人执勤。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3)开会研究多、发文多、落实乏力。从2016年以来,上级下达的规范性渣土管理文件和批示9个,党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研究规范渣土运输问题,出台规范性文件9个,但一直以来全县渣土市场仍处于混乱无序状态。2017年5月2日,朱前明书记应渣土运输管理做出批示,至今未彻底落实。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经整改,渣土管理属“老大难”问题,需多部门联动,发文方面注重以微信、电话通知为主,已精简会议次数,且政令畅通,由专人对专项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党组、各股室工作人员分工明确,保障各司其职。
    (4)对二级机构的考核走过场。2016年、2018年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绩效考核工作,并制定了实施办法,但实际考核仅由局党组根据平时工作印象确定,考核过程不够全面细致,考核结果不够客观公正。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绩效考评办法》,根据局属各二级机构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局属各二级单位绩效考评指标,保证考评办法切实具有可操作性。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5)临聘人员管理混乱。2016年城管局出台了《新化县城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辅助人员一律采取购买劳务服务的方式,人教股负责准入审查,城管部门确需辅助人员的,应当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出劳务购买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但一直以来,城管系统临聘人员进入渠道不规范,随意性大,《新化县城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形同虚设,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教股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临聘人员。据巡察了解,城管局系统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只有112人(城管局40人,城管大队60,风光带12人),但实有临聘人员213人(其中城管大队70人,公园广场办7人,路灯所3人,渣土办2人,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28人,环卫所54人,风光带27人,高铁南站16人,局指挥中心6人)。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购买服务的劳务人员管理办法》和《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并对局系统临聘人员进行了清理。经统计:我局共有临聘人员193人,其中城管大队经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配备协管人员70名,局人教股列登记台账加强管理;天华广场、风光带不合理用工已取缔;环卫所的司机和垃圾站管理员列用工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待机构改革后签订合同;高铁南站待确定管辖权后,另行决定,以后由党组研究执行,人教股备案登记管理。
    (6)内部督查整改不及时,对不按时整改无责任追究。局机关督察考评股每天对各二级机构工作情况发出督查通报,并在城管局办公楼显示屏滚动播放,但不按要求整改的现象比较突出。6月25日至26日,巡察组对督察考评股6月24日督查登记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涉及渣土办、环卫所、天华广场办、城管大队、广告办等5家单位36个整改事项,截止至26日仍有9项未整改到位。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督察考评股坚持每天督察,形成督察报告印送至各党组成员,加强局机关纪委执纪问责力度,对于未及时整改的事项责任到个人,对在其位不谋其职人员诫免谈话、严厉问责。
    3、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
    (7)县城管局驻温塘镇邱住村、龙潭桥村、永溪村、米家岩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都由二级机构副职担任(非副科级干部),局机关内设股室负责人都未安排驻村帮扶任务,党组书记、局长刘政文未按要求走访帮扶村全部贫困户,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建林结对帮扶4个户,只记得其中2个户的名字。巡察组采取“四个两直”方式对帮扶村进行了暗访,发现县城管局“五个一”活动开展不深不实,少数帮扶责任人未按要求入户劳动、住宿。
    整改进度: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对结对帮扶人进行业务考试,在局党组的率先垂范作用下,扎实落实县委“五个一”活动,时至今日,我局在扶贫领域未出现过任何问题。
    4、文明县城创建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不力。
    (8)对渣土车违规上路运行执法和监管不到位。据谈话了解,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之后,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渣土办制定了方案,要求所有工地要建设洗车台,渣土车辆必须封闭式运输渣土。巡察期间,巡察组对城区渣土运输整改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6月20日,巡察组明察暗访发现云岭路(天子山路一桎木山路)道路工程和大汉龙城路段在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冲洗轮胎,也没有密闭运输,造成城区路面泥泞不堪、卫生破坏极为严重;7月1日晚,发现财政局至上梅东路路段,渣土车未接规定运行,路面渣土积尘严重,渣土一直洒落至汽车东站叉路口;7月3日,巡察组再次现场查看了大汉龙城在建工地、体育馆附近工地和顺翔华庭在建工地,渣土车仍未实行封闭运输,路面尘土飞扬,渣土掉落现象严重。
    整改进度:未完成。
    整改情况:对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车辆运输渣土的巡查力度已加强,建立巡察台账,督促各工地建立洗车平台,及渣土公司购买了厢式车辆,实行轮胎、货厢净车上路监管,已向县委汇报两次,建议在河西河东各建一个渣土处置市场,现正在选址,由交警队对“三无”渣土车辆借鉴双峰“三个一律”模式打击取缔。
(9)对家园公司和鼎盛公司的监督管理考核不到位,环卫所、绿化所、资江风光带管理办公室未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考核考评。家园公司道路清洗降尘作业并未按合同中的规定做到主次道路每天一次冲洗,两次洒水降尘,辅遒3天一次冲洗,且洒水车打边,速度不能超过2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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