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中国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全文2189字)

充分发挥中国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编者按:制度是国家之基、社会之规、治理之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如何认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如何为中国之治提供坚强制度保障?本报推出“百名专家谈中国制度”专栏,敬请关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也就是说,中国奇迹来自于中国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今天,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处在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现代化奋斗目标,就要进一步在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发挥中国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定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文件,意义就在这里。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问题上的实践进程及其认识发展过程,大体经历了从提出“制度改革”任务并全面推进,到提出要“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再到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直到制定“分三步走”推进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样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邓小平南方谈话,是提出“制度改革”任务并全面推进的发展阶段。在邓小平同志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的改革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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