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全文1078字)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教职工职称评定;
   8、评优、评先工作;
   9、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10、人事安排;
   11、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二)重要干部任免:
   1、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
   2、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
   2、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1000元以上单件物品的采购;
   2、10000元以上基建和维修项目;
3、1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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