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财政局党组巡察乡镇财政所工作方案(全文1618字)

祁门县财政局党组巡察乡镇财政所工作方案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乡镇财政所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5月11日“全省财政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关于做好近期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顺利推进县财政局党组巡察乡镇财政所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察组人员组成
    乡镇财政所巡察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巡察领导小组,由财政局纪检组组长担任组长,负责巡察组全面工作,成员由县局组织人事、财监、农业科、农村局等科室组成,县局有关科室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二、巡察对象及时间
    全县18个乡镇财政所都将均为巡察对象,分年度实施巡察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全部巡察工作任务。
    三、巡察内容
    (一) 十八大以来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 十八大以来执行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等情况。是否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资金审批制度不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未认真落实;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承包经营收入帐外核算,坐收坐支;是否存在涉农项目程序不完善、实施进度慢、绩效底下;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的行为;是否存在资金长期挂账,债权债务部不清、白条假发发票入账;是否存在惠民资金未通过一卡通发放,未公示公开等问题。
    (三) 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独断专行、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
(四)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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