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文3352字)

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部署,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根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引领,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降低一批风险、移除一批风险、管控一批风险,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公安、运管、发改、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等部门(单位)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落实新建、改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广新建、改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集中排查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团雾多发路段、校车行使路段,以及涵洞桥梁、铁路道口、平交道口,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由运管所牵头负责,公安、交通、文广等部门配合,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治理,以大客车、旅游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为重点,严查车辆带病运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大资质证照审查,严格动态监控。由交通局牵头负责,公安、运管等部门配合,开展公交车辆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公交系统安全措施、配套设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由农牧局牵头负责,公安、各乡镇场配合,开展农机车辆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用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行为。
    (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交通、水务、城管、电信等部门和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配合,开展城市公共设施、老旧建筑隐患综合治理。深化标准化工地建设,针对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开展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和管控要求。开展道路在建工程桥梁、高边坡和高空作业等的安全监管,严防建设工程作业事故的发生。
    (三)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交通、民政、商务、教育、卫生、文广、市场监管、运管、城管等部门(单位)配合,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等区域火灾隐患治理。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重点对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进行整治,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抓总,各乡镇场、贺兰工业园区、公安、发改、市场监管、环保、卫生、消防、商务等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属地管理,分别牵头负责,落实贺兰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违规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以及违章违规开展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吊装等特殊作业,整治检维修各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加强对农村、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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