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有所托满足社会化养老需求的建议(全文1095字)

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有所托
满足社会化养老需求的建议

领衔代表:虞天良

    截至2017年末,宁波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4.3%,根据国际经验,宁波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18年10月1日全省首个地方性养老服务法规《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施行,《条例》提出以城乡社区为依托,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和互助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
    宁波在老有所养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的同时,目前,老有所托的问题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点。因为当前社会工作和生活节奏都非常快,子女和父母分居两地,或者同在一个城市,但子女工作忙碌无法分身照顾父母,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托管问题就更加突出,具体表现在:
    一是有部分老人虽平常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但偶尔会发生跌倒、突发疾病等情况,子女不在身边,无法随叫随到。
    二是社区托老服务形式单一,不能适应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比方说中高端日托,短期托管等。
三是有些托老服务人员专业能力不够强,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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