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全文2988字)

坚持党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第一个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这既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也对我国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经验进行了深刻总结,同时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在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正确政治方向。完善国家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人类文明发展在一定阶段必然要追求的发展目标。但人类文明具有多样性特征,正如因为生物多样性才构成大自然的多彩多姿一样,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才勾画了世界文明丰富多彩的美丽图景。选择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及其实现方式,必须立足各国具体国情、尊重各国人民的选择权利。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保持清醒,始终保持“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的政治定力;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才能立足国情聚精会神,保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行。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汇聚起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磅礴伟力。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整体性、系统性范畴,是不同领域、不同方面有效协同、共同推进的综合性课题。《决定》提出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法治体系、行政体制和政府治理体系、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方面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着力点,涉及党、政、军、群等各个领域,可以说涉及面广、任务艰巨。中国共产党所具有的强大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而且在世界政党史上也绝无仅有。要顺利完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艰巨任务,实现《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对我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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