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文3423字)

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也是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正在形成,党内法规深入党心民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明确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新时代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在新时代,必须深刻理解自我革命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把握自我革命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逻辑联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自我革命是党内法规形成发展的逻辑起点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优良品格,也是中国共产党有别于其他类型政党的鲜明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些人迷恋西方多党轮替、三权鼎立那一套,认为一党执政无法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实际上,纵观各国政党,真正像中国共产党这样能够始终如一正视自身问题,能够形成一整套自我约束的制度规范体系,能够严肃惩处党内一大批腐化变质分子的,可以说少之又少”“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承担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历史使命。正是这种鲜明品格和责任担当,使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从自身建设实践出发,正视党内存在的问题,形成由中国共产党自我制定、自我执行、自我遵守用以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党内法规制度,自我革命因而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逻辑起点。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第一次使用“党内法规”的概念,明确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即‘四个服从’——作者注)外,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由此可见,党内法规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以规范党内关系、统一党的行动作为目的,有着鲜明的自我革命特征。以自我革命为逻辑起点,中国共产党人走出了一条通过政党内部规范进行自我革命的全新道路,充分地把中国共产党领导伟大社会革命的特色和优势同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有机结合,从而拓展出一条体现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政治和法治结合之路。自我革命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丰富完善的核心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自我革命就是以制定和完善党内法规作为先手棋。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发挥党内法规的确认功能、规范功能和指引功能,纪律的刚性约束带动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配套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陆续颁布施行,体现了自我革命的巨大勇气,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在全党的贯彻执行。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不仅再次重申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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