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东晓:在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和巡查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全文4486字)

在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和巡查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方东晓

同志们: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每年一次对下级党委贯彻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为了做好今年的检查工作,根据区委主要领导要求,区纪委常委会决定,把相关事项按要求再进行明确。区委办〔2013〕136号已经明确检查组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巡查组由人大、政协领导带队,抽调区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20个检查考核组和2个巡查组,集中利用年内这段时间,对全区20个镇、街道和23个区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和巡查。这次检查考核的结果也是全区各单位综合考评里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的考核检查和巡查工作与往年相比,“覆盖面”进一步拓展,要求将所有镇街全覆盖,再加上20多个区级部门,这也表明了区委、区政府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高度重视,对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建设的态度和决心。为做好这次考核工作,根据区委办〔2013〕136号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进行动员和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作为年度的责任制考核,既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常规性举措和工作,又是我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一项具体举措,所以在思想认识上,我们一定要重视。
  一是要从推动余杭全面深化改革的角度,进一步认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我们全区也要按照三中全会的部署,从余杭的实际出发,根据上级的要求,贯彻落实好,特别是全力攻坚“三大重任”,扎实推进“五城一基地”建设、“三改一拆”工作、“四边三化”、“清水治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这些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迫切需要我们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谱写“中国梦”的余杭篇章。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助于建设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打造一支品行高尚、清正廉洁、勤勉奉公的干部队伍,以优良的党风、政风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要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出发,进一步认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通过制定实施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等一系列措施,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推动了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中央这么大的力度抓这项工作,作为我们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余杭近两年来的情况来看,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够扎实;少数党员干部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作风漂浮、铺张浪费等问题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尤其已经制定的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机制和预防腐败手段不够健全,一些领域腐败现象多发高发,涉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工程建设领域仍然是重灾区。这几年来我们查处的区管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不管什么岗位,所犯的错误都和工程建设有关。这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三是要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出发,进一步认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现实性。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从十五大以来,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同时,今年杭州市重新修订了《区、县(市)2013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评)标准》,新增加了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考核和综合评价等内容,要求干部群众对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程度、参与程度进行测评。考核内容涉及范围更广,评分标准严格且更具针对性,体现了对主体责任的强化,这对我们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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