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结报告(6700字)(全文6754字)

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紧紧围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年度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依法有效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一是深入推进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职能转变,将行政许可职能从所属事业单位剥离,在局机关专设行政审批服务科,成立市政务中心交通综合窗口,统一行使市本级行政许可、政务服务职能,实行“一窗收件、分类办理、一窗出件”的工作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既能接得住、管得好,又能限时办理、规范办理、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将去行政职能后的事业单位由“局”调整为“处”,“公路分局”调整为“公路管理站”。二是清理、精简调整各类权责清单。部门行政权责事项总数由XXX大项调整为XXX大项,减少XX大项。对原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实施依据和名称进行了规范调整,保留X项,规范X项。对原XX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新增X项,取消X项,规范X项。对不在清单之内、不符合规定和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一律清理取消;同时按照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的要求,梳理编制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6项。通过清理、精简调整各类权力清单,有效降低了交通运输市场的准入门槛和从业成本。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原XXX项政务服务事项基础上,经过精简重复事项、认领上级事项和编制特色事项,目前共承担政务服务事项XXX项,全程网办事项占比XX%,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有效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按照“八个一律”标准,将XXX份申请材料,取消XXX份,精简比例达XX%。提升政府服务办件办结率,1至12月份共办件XXXXX件,平均承诺办结时限为2.18个工作日,平均提交材料为X份。四是承接有关行政审批职权。积极做好省际、市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承接以及县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工作。对承接事项有关许可文件、证件、工作程序的调整进行明确,并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要求,许可事项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进行了修订完善。五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目前,港口经营许可证等7类资质证件已经实行工商部门先行登记发照,交通部门后置审批;船员服务机构设立等5类办证权力已经实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后,交通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不再重新审批发证;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2项审批已经实施“承诺告知制”,无违法设立或变相增加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严格落实“多证合一”改革措施,不再重复采集信息、发证。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严格按照《企业注销指引》规定,不断优化注销流程,全年共注销危货运输企业6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187台。六是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确定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15项,检查人员68名、检查对象名录214个,抽取53户企业开展随机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改正5户、已停止经营企业2户,所有检查结果即时上传公示。7月份,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联合检查试点工作,建立市交通运输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先后与市安监、工商、生态等部门开展了市区危险品运输企业联合检查和市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联合检查,参与检查2家、发起检查5家,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了监管效率。七是加强“信用交通”建设。扎实开展“建设信用交通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2019年度“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探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依托信用公示系统,适时调整双公示信息归集标准,年度全量归集上报公示处罚信息1514条、行政许可信息375条,其他信用信息1万3千余条。对在我市从业的12家监理单位、29家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进行信用评价,其中因失信扣分的监理工程师、检测人员达43人次;将7家监理企业、22位监理工程师纳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探索建立了《XX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措施清单》,按照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类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12月份,从本年度未被双随机抽查抽取的企业中,按照严重失信全覆盖,失信、警示、守信逐级递减的比例抽取了12户企业,开展了市级交通运输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专项“双随机”抽查,对失信、警示企业触动很大,提升了监管效果。八是做好“四送一服”工作。全年共承办省“四送一服”平台推送交办事项8件,县区交通运输局协办事项10件,市“四送一服”办交办事项15件,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协办事项2件。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定《XX市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重大决策集体领导,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年度办理合法性审查21件,与往年相比有大幅度提升,达到应审尽审。今年下半年,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涉及机构改革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在2017年清理结果基础上,又梳理文件70余件,未发现违背机构改革精神的文件。截止目前,累计印发部门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继续有效9件、宣布失效3件,文件目录及清理结果已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交通运输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审查范围、方式、标准、流程和审查任务及责任,规范交通运输部门行为,确保了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7月份开始,集中审查2015年以来81份存量政策措施文件,其中20份涉及市场主体但不影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1份涉及市场主体影响公平竞争的阶段性专项整治方案已过时效期。对7月31日后产生的增量政策措施,落实“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局法规科复核把关登记,共复核登记23份,其中文件19份、会议纪要3份、合同1份,没有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内容。四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与XX寻求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合作关系,涉及重大决策时,较好的发挥了法律顾问咨询论证、把关审核的作用,为我局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进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立足市情特点,牵头起草了《XX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整合县区公路、运管、海事、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职能、职责和队伍,实行综合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职能。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务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统筹推进,在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救济方式、监督方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内容。执法过程中统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公开执法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和服务事项等信息。建立文字音像相互补充,覆盖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审核、送达等全过程记录制度,保障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明确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法制机构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其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部门由作出行政执法决定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执法决定列入必须法制审核的范畴。2019年,共法制审核928件,全部通过审核,没有纠正和移送有权处理机关审核案件。三是全面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启用新版执法文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四是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培训。从8月23日开始,组织320余名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分两期进行集中培训,每期5天,分别邀请了省交通厅、省公路、海事、运管部门和市纪委监委、安监、网信等部门相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题授课,从理论到实践,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五是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继去年建设杨小店非现场治超卡点,启动非现场执法后,今年,又新建7处。截止11月底,非现场执法系统累计采集货运车辆信息4865759条,筛选确认435台涉嫌超限运输,现场查处382台,非现场立案53台,查处44台,处罚率达到97.93%,有效地打击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调度中心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在局门户网站权力运行公开版块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经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及时依法全量公开。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设12328交通运输服务电话、市交通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并及时按照规范流程进行转办、回复。全年共办理市长热线690件、百姓畅言826件、部门信箱104件、人民网留言67件,微博发布230条、微信发布119条,微博微信主动回复网友问题270条,处理出租车投诉238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局12328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荣获2018年“全国十佳服务中心”称号。三是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治生态建设情况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年度办结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0件,落实了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四是扎实开展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每年在各执法部门自查自评执法案卷的基础上,局机关还从执法系统内随机抽查许可、处罚、强制案卷80余卷,逐卷审查并形成针对性评查意见,督促各执法单位对照整改。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探索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群众上访与领导下访相结合的原则,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变上访为下访,了解情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明确领导责任,责任到人,有针对性地、高效率地接待并解决群众和职工的疑难问题。二是落实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要求责任单位《信访条例》规定或领导批示要求的期限内办结。否则,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根据情况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对违反规定,推诿敷衍,使事态扩大,造成信访人越级上访等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要停职检查,或责令其引咎辞职,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严格依法分类信访,分途径办理信访诉求,2019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件43件。其中来访15件;网上信访7件;省长、市长信箱9件;交通部部转件3件;来信2件;省厅转交4件;复查申请1件;市交办2件。已办结37件,6件正在办理中。有效化解了交通领域各类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有效实现定纷止争。在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坚持依法办理、有错必纠,同时也加大宣传、调解力度,使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的过程也成为我们宣传讲解交通法律法规过程。今年6月份XX县一货运企业车辆因超载>100%受到顶格处罚,驾驶员听说申请行政复议就可以减轻处罚,准备以孩子上学、家庭经济负担重为由申请行政复议,经过耐心宣讲政策,使该驾驶员认识到自身存在的法律误区和违法危害,自行终止了复议申请。
  (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宪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和党内法规作为领导班子重要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大决策前学法、个人自学等方式,形成关键少数带头学法良好氛围。8月23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专题开展集体学法,局直各单位党组织也同步实施。12月11日,在全局第一次集中组织60余名正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参试率95.6%,优良率100%,既检验了领导干部学法成效,也为全局干部职工作出了表率,受到一致好评,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主动性、自觉性。二是广泛开展交通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完成“普法任务书”赋予的年度普法任务。先后开展“机关法律学习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并结合“第六个全国扶贫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分别以“弘扬法治精神、助力脱贫攻坚”、“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建文明城、送法进万家”为主题,组织局机关和局直单位普法志愿者100余人次深入4个共建社区、4个扶贫点和四个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和咨询解读,共设立16个宣传台、悬挂28幅宣传条幅、制作22块法治宣传展板,利用客运班线、城市公交汽车车载电子显示屏和出租车顶灯等平台,扩大普法覆盖面,有效提高宣传对象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三是积极主动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探索建立定期总结执法经典案例制度,在单位网站推送案例8期,努力把执法实践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四是加强普法信息报送。下半年共向市普法网报送信息16篇,刊用9篇,增强了普法宣传成效。
  (七)建立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形成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听取法治部门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把重要任务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并将执法站所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普法宣传教育、法律顾问聘用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县区综合执法改革有待推进。按照上级部署要求,3月份前完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任务,目前我市市级层面已率先完成了综合执法改革,但各县区综合执法改革还在推进中。
  二是执法信息共享不够。交通系统内部、交通与公安之间以及省内外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如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现有数据仅局限于省内车辆且数据并不完整,外地车辆的信息缺失,导致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无法实现告知,影响治超工作及后续信用建设正常开展。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与当前政务服务工作形势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有盲区。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补差补缺。组织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再学习,对标对表查摆落实情况,建
  立任务台账,对落实不力的任务挂号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法治交通建设任务。
  (二)强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坚决完成改革任务。
  (三)继续规范行政检查、执法行为。结合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制定检查事项清单、统一检查行为编号、建立检查行为台账。坚持深入继续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公示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探索制定相关清单制度规范样本、执法用语规范指引、音像证据存取规范等制度,推进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分中心建设,探索开展音像记录询问室、听证室建设。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持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监督考核制度体系,谋划制定针对行政执法单位,特别是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办法。加大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结果运用,依据监督考核结果给每个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评分、评级。针对不同评分、评级结果给予区别化处理,并根据情况与单位保障、个人绩效挂钩,形成优秀必奖、落后必究的良好赶超氛围。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将执法重点由日常监管向双随机监管、信用分类监管转变。将“双随机”执法检查公示与全过程记录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信用承诺制度有机结合,增强执法检查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提升监管中的宣传服务能力,将检查、管理行为与宣传、服务行为有机融合,结合“法律进企业”、“四送一服”活动,积极做好涉企法律、政策宣传。
  (六)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狠抓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常抓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提升业务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进交通公共场所活动,增大普法
  宣传的频次和覆盖面,提升宪法和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在民众中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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