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全文708字)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切实提高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特拟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一、听课督导工作

1.学院督导工作委员会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课时。

2.各学院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对本学院所有任课教师每人至少听课1课时;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对本教研室任课教师每人至少听课2课时。

3.科研督导处人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课时,并负责对所有听课人员听课意见及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向相关二级学院部进行反馈。教务处人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课时。

二、教学管理的督导检查工作

科研督导处每学期要积极配合教务处,深入各二级学院、教研室、课堂,督导检查各学院人才培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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