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楼镇委员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全文7258字)

中共张楼镇委员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全镇村(社区)“两委”进行换届。为做好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夯实党在城乡基层执政基础这一根本,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着力提高人选质量、规范换届程序、确保风清气正,真正换出带动有力好“头雁”、团结务实好“两委”、群众满意好结果、干事创业好导向、风清气正好生态、治理有序好局面,进一步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张楼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把党组织意图转化为党员群众意愿。坚持树好选人导向、打造过硬班子。完善“先定事、后选人”机制,明确选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坚持优中选优,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真正换出好班子、好干部,换出新气象、新风貌。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标准程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坚决做到整顿不到位不换届、审计不清楚不换届、试点不成熟不换届,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凝聚群众共识。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选举,确保换届工作党委政府放心、党员群众满意。坚持严明纪律要求、弘扬清风正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选举秩序,用铁的纪律正风肃纪。
    (三)时间安排。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的选举,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推选等工作,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和“后评估”。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下大力气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突出优中选优,把有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能带好班子,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动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等符合“四有四带”标准的党员选为党组织书记。村应当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应当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者中物色人选。
    (二)高质量推行“一肩挑”。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全镇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暂不具备条件、不能实现“一肩挑”的,要上报到县委,经县委常委专题研究报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3至7人,3000人以下的村,干部职数核定为3—5人;3000人以上为5—7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具体职数根据村(社区)人口规模和工作任务确定,可以适当增加,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和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数应分别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合理确定“两委”班子成员年龄,新提名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不超过55岁、并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继续提名的一般不超过60岁,对60岁以上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经镇党委研究、县委组织部审核,可继续提名,不简单以年龄划线;新进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50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至少有1人年龄在35岁以下;注重选拔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正在接受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的人员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力争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坚持和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保证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成员的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其中村(居)民委员会女性成员数应符合有关规定。村(社区)妇联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
    (四)从严把握“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口碑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廉洁意识强。有下列9种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已被有关部门查清的;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挥霍、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因涉毒被治安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及外祖孙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任职。
(五)严格人选资格审查。实行“两委”班子意向人选预审和候选人三级审查制度。在换届准备阶段,县乡两级对照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对“两委”班子意向人选进行预审,做到关口前移。换届启动后,村(社区)党组织对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进行自审,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对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进行审查,注重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镇党委要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做好人选考察工作,注重审查考察政治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要会同镇纪委、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民族宗教、农业农村等部门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72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