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巡察反馈有关问题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
根据《扶绥县开展巡察反馈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扶办文〔2020〕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本局深入开展单位个人借公款专项问题整治、私车公养专项问题整治和领导干部多占住房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严防不正之风反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局属各站所股室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开展单位个人借公款专项治理工作和市委、县委巡察反馈有关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并解决单位个人违规借公款长期不还、私车公养、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工作时间和对象
(一)时间。专项治理“回头看”时间从202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二)对象。全体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单位和个人借公款问题。截至2020年3月31日前单位和个人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且尚未归还公款的情况。
(二)私车公养问题。全县公务用车改革后,仍持有单位公务加油卡还未清退的,已经使用或正在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的,被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发现反馈后仍未整改的,利用公款为私家车保养修理等情况。
(三)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问题。自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专项整治以来,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尚未完成清退的,目前仍存在违规多占住房的。
四、工作方式和要求
(一)工作方式。成立扶绥县农业农村局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小组,根据“回头看”的范围和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全面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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