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精准脱贫的“社会”攻坚力度(全文3165字)

加大精准脱贫的“社会”攻坚力度
作者:云理轩

随着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冲锋号”的吹响,我国将实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现行标准下近1亿贫困人口脱贫,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创造人类反贫困历史上气壮山河、绝无仅有的中国奇迹。中国特色反贫困道路,不仅探索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中国经验,而且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显著优势。当前,脱贫攻坚战虽然取得了决定性成就,但是,正如***总shu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所指出的,“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决不能松劲懈怠。”既有“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最难啃的硬骨头,还有“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新挑战”,而且“巩固脱贫成果难度很大”。一方面,全国还有52个贫困县未摘帽、2707个贫困村未出列、55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全部脱贫;另一方面,已脱贫人口中有近200万人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还有近300万存在致贫风险。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云南目前还有11.9万户、44.2万贫困人口,是全国唯一超过40万人的省份;未出列的429个贫困村中有深度贫困村381个;未摘帽的7个县均为深度贫困县。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最后冲刺阶段,我们不仅要啃下最难啃的硬骨头,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而且要着眼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突出人民主体、社会本位、社会治理的制度转型,深化巩固脱贫成果,实现贫困治理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有效对接,以脱贫攻坚助力社会现代化的平稳有序转型。

一、坚持社会本位,彰显脱贫攻坚的制度优势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指标和标志性指标,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战役,是党向全国人民、向世界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历史必将证明,在我们党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会克服重重阻力和困难,取得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性胜利。但是,与此同时,必须深刻认识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主要矛盾,越是到最后,越是要更加自觉地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来指导和推动脱贫攻坚,敬终如始,靶心不变。进而言之,就是要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政府负责与社会参与、扶贫与扶志扶智、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的有机统一。

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不仅要“精准”,而且更要“全面”。“全面”的内涵不仅在于扶贫对象、扶贫区域的全覆盖,而且在于扶贫领域覆盖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从贫困治理的核心要义来看,不仅要解决经济上的可持续生计问题,而且要解决社会和个体上的抵御贫困风险能力的脆弱性问题。坚持精准扶贫,不仅是要精准解决“两不愁”和“三保障”的基本生计问题,而且要为下一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筑牢经济基础、创造社会条件和制度环境。***总shu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当前,不仅要“稳定住、巩固好”既有的扶贫成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在严格遵守“四不摘”的基本要求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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