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溪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全文9785字)

    
曾溪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为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石泉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石办字〔2020〕5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shu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shu记关于基层组织建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紧扣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紧扣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选人导向准、班子结构优、组织程序严、换届风气正、群众评价高,选出担当作为好“头雁”,换出干事创业好班子,为建设生态曾溪、富裕曾溪、美丽曾溪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遵循基本原则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村“两委”换届始终,充分发挥镇村党组织的组织、动员、把关、监督作用,牢牢把握主动权,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
    ——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推动换届选举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严格依法依规。认真遵照执行《党章》,坚持以有关换届选举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为依据,不折不扣履行换届法定程序,确保选举程序合法、结果有效。
    ——坚持高线选人。突出政治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拓宽来源渠道,强化组织把关,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二)明确人选条件。坚持以“政治标尺”“担当标尺”“群众标尺”为基本尺度,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紧扣发展需要,树立“以事择人”导向,突出“双好双强”标准,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进入“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
    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良好,能够自觉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2)敢于担当作为,能够以集体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尽职尽责,敢抓敢管,任劳任怨,务实踏实,具有强烈的创业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3)干事本领较强,能够适应新时代基层工作要求,具备一定的致富带富、组织协调、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应急处突能力,一般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处事公道正派,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崇公序良俗,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廉洁自律,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口碑;(5)正常在岗履职,能够长期在村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热爱党的工作,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1年以上党龄。换届中涉及候选人年龄、时间、党龄计算截止日期以投票选举日为准。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推荐为候选人,属于继续推荐提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1)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抢险救灾、项目建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表现优异,且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2)近3年被表彰命名为全国、全省各类示范、先进村的“两委”主要负责人;(3)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且连续3年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4)“定岗锻炼”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村后备力量;(5)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中的优秀人员。
    (三)严把审核关口。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人:(1)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2)受X纪、政务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3)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4)近3年因严重违反土地政策、环保政策,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5)在担任村(社区)干部或在其他岗位工作期间,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扶贫资金或惠民补贴补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6)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封建迷信活动,因涉毒、涉黄或参与赌博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7)操纵宗族宗派势力干扰基层政权建设,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8)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9)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违反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10)长期不在村居住或工作,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履职,近3年民主评议党员有不合格等次、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期间年度考核连续2年为不称职或因其他原因被罢免职务的。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书记不得连任。实行候选人近亲属回避制度,村“两委”(含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之间,选委会成员与正式候选人之间,不得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
    实行候选人任职资格“村级初审、镇级复审、县级联审”制度,各村要仔细摸排、详细甄别,充分听取驻村工作队、党员群众的意见,排查候选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镇党委将书面征求县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民宗、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信访、审计等部门意见,坚决杜绝“带病当选”。同时指导各村将候选人资格条件写入本村选举办法,明确“不符合条件的当选无效”。因单项工作被问责,受到X纪、政务警告处分或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符合容错纠错有关情形的,推荐时实行“一人一报”,镇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报县换届选举工作机构仔细甄别、审核认定。村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参照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要求,做到党员档案必审、违纪违法行为和问题线索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信访举报必查。
    (四)合理确定职数。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我镇行政村的人数均在1500人以内,按照1500人以下的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村“两委”干部总数一般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全面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各村设1名党组织副书记、1名村委会副主任。
    (五)优化整体结构。换届工作要在不出现任何问题、一次性全部成功、酝酿人选全部当选的前提下,实现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较上一届学历提升、年龄下降;村党组织书记中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比例较上一届明显提高;平均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干部、1名妇女干部、1名大专以上学历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不低于50%,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占比不低于40%;全面推行党组织副书记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职务,尽量减少干部职数。
    三、时间安排
    本次村“两委”换届同步推进、统筹推进,从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到2021年2月底前结束。整体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同步做好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任期5年。
    四、工作步骤
    (一)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人选,报镇党委和县委批准后进行党内选举。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阶段(2020年12月上旬前)。镇党委按照“四清”要求,准确掌握村情民意,逐村确定意向人选,健全完善选情台账,制定换届工作方案,组织业务干部培训。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提前1个月向镇党委呈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同意后,村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相关事宜。
    第二阶段:推荐考察阶段(2020年12月下旬前)。
    1.民主测评。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酝酿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2.酝酿人选。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村党组织按照“两推”程序,以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选,一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党员和群众推荐环节,由村党组织召开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的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从得票超过半数以上的党员中确定人选,提出建议名单;重难点村可召开党员和户代表会议,实行分类计票,为推行“一肩挑”摸清民意基础。镇党委推荐环节,由镇党委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研判结果,充分征求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意见建议,统筹考虑干部队伍现况,研究提出建议名单,并通报村党组织。
    3.资格联审。镇党委对候选人人选任职资格审核后,书面征求县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民宗、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信访、审计等部门意见。
4.考察公示。镇党委组建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档案审核、个人承诺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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