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政务服务平台和体系建设调查报告(全文6830字)

晋城市政务服务平台和体系建设调查报告
市政务服务中心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把握我市政务服务的真实情况,进一步谋划和理清工作思路,做到有的放矢。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政务服务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政务服务事项明确

  推行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简称权责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我市各级政务大厅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具体承办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和其他职权等五类行政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自2016年全市市县两级行政机关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并经2017年重新修订后,市、县两级行政权力事项基本明晰。

  存在问题:一是纳入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数量不统一,甚至有些类型的事项出入较大。如,高平市的行政许可事项有250项,而城区仅有114项;陵川县行政给付事项有50项,而高平市仅有14项;陵川县应进事项608项,城区应进事项只有419项,相差189项。二是全市所有政务服务场所均未实现应进事项的全部入驻,以晋城市城区为例,应进事项419项,只有21项进驻,未进驻比例高达95%。三是行政权力清单以外的公共服务事项尚未清理公布。

  (二)政务服务场所全面覆盖

  截至2017年12月,我市由市、县(市、区)和乡级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场所共123个。其中,市级政务服务场所14个,县级政务服务场所25个,乡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84个,覆盖率100%,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场所全覆盖。由行政村(居委)设立的便民服务点共2126个,覆盖率达到95%。

  存在问题:一是晋城市、城区和陵川县的行政审批服务场所设置过多,其中,市政务大厅和分大厅共有服务场所7个,社会保障服务场所6个;城区除旅发委、食药局、住建局、卫计委、环保局、教育局等6个单位与市政务大厅合址办公外,其余机关均在本单位设置办事场所;陵川县除行政审批中心外,还有8个在本单位设置的办事场所,企业和群众办事仍要在不同的场所之间奔波。二是除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实现了政务服务场所的综合设置外,晋城市、城区、陵川县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已全部投入使用;泽州县仍缺乏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三是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陵川县实现了行政村便民服务点的全覆盖,晋城城区和沁水县的行政村设置便民服务点的比例分别是75%和73%。四是除阳城县、沁水县实现了应进部门全部入驻外,其他县级政务服务场所未入驻部门的比例在18%至75%之间;以晋城市城区为例,应进部门24个,只有6个部门进驻,未进驻比例75%。

  (三)政务服务场所办件数量大

  政务大厅是群众办事的主要渠道。多年来,通过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提升办事效率,大部分大厅正在由单一审批向综合服务转变。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1—10月,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类事项152.8273万件,日均办理4187件。从年平均办件量来看,市政务大厅最高,达56万余件(表5),是企业和群众办理事项的主要场所。

  存在问题:各地对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分类不细,统计数据显示,除阳城县和陵川县对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事项进行细化外,其他各市、县(市、区)均将办理事项归类为“行政许可”一类,归类不明反映出事项清理不到位,对各类事项的办理流程未区分对待。

  (四)政务服务机制普遍建立

  市、县级政府普遍设立了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监督进驻业务部门、优化创新具体政务服务,成为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力量。

  1.政务服务管理制度相对完善。自2002年各县(市、区)设立审批中心以来,就同时建立了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2016年以来,随着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的建立,高平、沁水、阳城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或管理办法,对政务大厅建设、部门事项进驻、办事服务标准等提出规范要求。

  2.“两集中、两到位”初步完成。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创新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截至目前,市直机关共组建行政审批科25个,县级共组建行政审批股97个。“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启动,使我市的政务服务从设立之初简单的“收发室”模式,开始走向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将更加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果。

  3.基本服务机制普遍建立。所有市、县级政务服务场所管理机构均出台并实施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B角工作制,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对相关制度进行补充完善。2017年,健全的服务机制已经列为“三基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2017年7月1日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比省政府要求提前15天。

  存在问题:一是审批机制已建立,但没有全面落实,如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和联合验收,只在个别审批项目和某些审批环节可以实现,不具有普遍性。二是“互联网+”各项制度和措施没有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没有被广泛应用,不适应互联网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需求。

  二、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切实提高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和体系建设的认识

  深入推进政务平台和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对各级政府一项重要的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基础是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突破口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职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审批事项。

  同时还要认识到,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和体系建设,是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强根固本的重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2017年6月,***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对我省在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探索和实践给予充分肯定,进一步指明了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方向。2017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支持力度前所未有,意义非同凡响。这对我省进一步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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