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工作计划(全文5989字)

人社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工作计划
2020/4/30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区人社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十四五”重点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完成情况及所取得的成绩
(一)全区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1、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推动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十三五”期间,我局全面落实相关社会保险费减收、缓收政策,着力为减轻企业负担,累计减收社会保险费4544.2万元;支付各类岗位补贴2300余万元。帮助企业招工近18000人,有效缓解了企业“用工难”问题,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
    2、不断创新载体,千方百计推动创业就业。
    “十三五”期间,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月”等招聘活动,组织区属企业参加各类招聘会、乡镇招聘集市、异地帮办招工等200多场次,进场招聘的各类企业达1500家次,提供就业岗位累计约3.4万个,帮助1.75万人实现就业。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市人事人才网、区政府网等为区属企业发布用工信息近10000个。“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1、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初步建成。
    “十三五”末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1万人、1.55万人、1.38万人。3项社会保险目前参保完成率分别为101%、106%、109%(医疗、生育保险划规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01家单位,参保人数约0.48万人,实现全覆盖。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5%,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2、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十三五”期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1697元/月提高到人均约2180元/月,比“十二五”末增长约2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均达117.28元/月,较“十二五”末增长46%。
(三)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
    “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6286元,增加至2020年的48087元(按2019年收入绝对值44320元增长8.5%预测),城镇居民收入年增长率达到或超过同期全区GDP增幅。
(四)人事人才工作成效显著
    1、高层次人才引进不断有新突破。
    “十三五”期间,我局先后为1家企业成功申报省级博士后后科研工作站,4家企业申报市级博士后后科研工作站。成功引进1名战略性领军人才,累计为全区企业引进博士33名。
    2、统筹推进两支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统筹推进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末,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力争达到560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600人,中级专业技术人才4800人,初级专业技术人才9600人。二是全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十三五”末,全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0.16万人。其中技师300人,高级工1300人。新录用员工技能培训率达力争到90%,失业员工再就业培训率力达到100%。三是强化培训工作。完成各类就业技能培训3000人以上。
    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继续依规定开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6人,其中卫生系统19人,教体系统67人,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40人,共44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合格安置到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完成全区154家事业单位,2612个岗位设置工作。五年来,共完成事业单位1.1万多人次的年度考核任务。
(五)和谐劳动关系更加稳固
    1、“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基本建立。
    “十三五”期间,在全区建立了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全区已备案企业近920户。累计收到劳动监察投诉案件1028件,立案调查103件,结案率达100%;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近36次,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0.68万份,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约390万元。目前全区在岗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超过了“十三五”制定的合同签订率五个百分点。
    2、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三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重拳打击恶意欠薪,累计开展劳动保障年度审查约790户,实现了年审率达95.5%以上的目标;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约150件,涉及农民工7790人,追回农民工工资7016.3万元。
    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区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区累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613件,结案率100%,超过了结案率达92%以上的目标。
(六)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我区一是实施了两次机关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标准调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据实代扣;二是扎实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工作。“十三五”时期,我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十二五”末1250元提高到“十三五”末的1380元,增幅为10.4%。
    (七)军转干部工作在稳步推进(2016年至2018年,2019年军转工作划至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是圆满完成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十三五”以来,全区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20名,将6名随军家属安置在事业单位。二是及时兑现企业军转干部各项待遇。“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70余万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慰问、解困和维稳等工作。企业军转干部月工资由“十二五”末的4195月/人提高至2018年的5440元月/人,同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同期调整。
    二、“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措施和工作亮点
(一)窗口作风建设获人社部等表彰。
    随着“讲重作、“讲严立”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全力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目标,我局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获上级充分肯定。一是我区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窗口被人社部授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至2019年优质服务窗口”光荣称号。二是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被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组委会命名为2018-2019年度“省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整体工作获上级表彰。
    2019年,因我局各项工作成绩优良,表现突出,市人社局授于我局“全市人社系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二)就业工作绩效优良,获省表彰。
2016年我区就业工作成绩在省对各县、区排名中位列市第一名,获省就业领导小组通报表彰;区成功争取中央资金334万元,用于我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表彰我区就业创业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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