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涛:关于河长制与水环境治理 安全生产 综治信访和反恐等工作的通报部署(全文7653字)

    
关于河长制与水环境治理 安全生产
综治信访和反恐等工作的通报部署
市水务局 市海洋局副局长 刘晓涛
    
    第一部分 河长制与水环境治理工作
    一、2017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区、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市全面建立河长制,打赢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攻坚战,水环境面貌显著改善,获得市领导和市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一)全面落实责任制,建立“河长治水”新模式
    按照中央河长制工作“四个到位”要求,印发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对所有河湖、小微水体全面落实河长,河长名单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河长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级党政领导积极履职“河长”,巡河查问题、牵头推整治成为常态(市级河长巡河77人次,区级河长巡河1453人次,街镇河长巡河32888人次)。同时,建立市、区二级督导检查机制,河长办代表同级河长督查下级河长推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市河长办2017年累计开展督查137次,形成71份督查报告,发现问题442项,全部落实整改,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2018年1月12日-15日,上海通过水利部、环保部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小组检查评分,正式建立河长制。
    (二)开展中小河道整治,建立“水岸联动”机制
    围绕“2017年底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的目标,按照“全覆盖、水岸同治”的治水思路,对1864条段1756公里中小河道开展综合整治。以河长制为依托,与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农委等部门加强协作,完成1756公里河道水利工程,同步完成了沿河351万平方米违建拆除,3316家工业企业整治,105家畜禽养殖场退养,310公里污水管网建设,1222个污染源截污纳管,6.5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24座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此外,还开展“三无”居家船舶专项整治,全面消除水上“违法建筑”。4月-5月期间开展集中整治,共清理整顿314艘船舶,同步建立预防、发现和处置机制。6月-12月,扩大整治范围,对其它“三无”船舶开展整治,累计整治“三无”居家船舶177艘、其它“三无”船舶及废弃船5869艘。
    根据最新水质监测数据和卫片解译,全市259个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59.1%,较2016年上升16.2个百分点。Ⅱ~Ⅲ类水质断面占23.2%,Ⅳ~Ⅴ类断面占58.7%,较2016年分别上升7.0和8.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18.1%,较2016年下降15.9个百分点。全市河湖水面率提升0.07%。1864条段中小河道已基本消除黑臭,公众满意度测评均在90%以上。
    二、2018年重点工作部署
    2018年的总体思路:以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和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引领,深入推进河长制,全面建立湖长制,中小河道全面消除黑臭,全面启动劣V类河道水环境治理。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两项改革
    1.全面建立湖长制。按照中央要求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市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落实湖泊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各区要按照工作方案、组织体系、制度措施、监督考核“四个到位”要求,对全市湖泊、水库全面建立湖长制,推进实施湖长制六大任务,确保湖泊得到良好治理和保护。
    2.持续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各区要在摸清河湖家底的基础上,落实河道养护单位和养护责任,加强考核监管,建立竞争机制,促进养护单位“优胜劣汰”。同时,抓好养护资金保障,配套落实相关费用,推动养护市场健康发展,实现所有河湖“有人管”“管得好”。
    (二)聚焦三个专项整治
    1.国际博览会专项。2018年11月上海将在国家会展中心承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这是中央推进“一带一路”战略重要举措。长宁、闵行、嘉定、青浦等区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虹桥商务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总体方案,细化、实化河道治理各项任务,尽早启动实施河道整治,以高标准迎接博览会。
    2.入河排污口专项。从登记建档、布局规划、规范审批、监测监控、执法监管、规范整治、长效管理、信息共享等方面,全面落实本市入河排污(水)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实行全过程监管,做到设置有审批、整治依规划、排污有监控、总量不超标。各区要加紧完成入河排污(水)口排摸、登记建档,并规范竖立公示牌,同步启动监测平台建设,完善入河排污口布局规划。
    3.水葫芦打捞专项。按照“条管江河、块管区域,市区联手、上下联动,拦捞结合、层层把关”的原则,以河长制为抓手,坚持上下游联动、干支流联动、区区联动、部门间联动和省市间联动,做好省市、区区界河和聚集区的监控,及时掌握水生植物滋生动态和爆发趋势,通过关口前移、堵捞结合、阶梯作业等综合措施,提高打捞效率和处置能力。金山、松江、青浦等黄浦江上游地区要提前启动、全年推进该项工作,确保水葫芦处于可控状态。
    (三)夯实四项治水基础
    1.点面结合开展水质监测。对本市所有河湖开展背景水质检测,形成全覆盖、无遗漏的劣V类水体本底数据,绘制劣V类水体分布图。目前,全市已完成19302条(段)河道、3635个湖泊以及3635条(个)其它河湖的摸底监测,计划于一季度由市里统一开展余下23951条(段)河道、1412条(个)其它河湖的监测,请各区予以协助配合。同时,各区要对出入境河流、代表性河流实施常态化监测,建立河长治水成效评价体系;对入河排污(水)口实施实时监测,加强污染源入河监控;对列入2017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1864”河道持续开展监测,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
    2.全面完成“一河一策”编制。以水利部和太湖局“一河一策”编制指南为指引,以水质消除劣V类和水功能区达标为目标,分类分批编制河道整治方案。市级层面负责226条骨干河道的“一河一策”编制。区级层面负责余下河道的“一河一策”。其中,劣V类河道的“一河一策”要求6月底前完成。
    3.完成劣V类河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围绕“消除劣V类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河湖水面率达标”的目标,借鉴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治水思路,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断头河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雨污混接改造计划等,编制全市劣V类河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明确各年度任务量、协调单位,责任单位、时间要求、政策措施等,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各区要在此基础上编制区级三年行动计划,下达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清单、落实政策保障。
    4.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各区要以河长制为依托,将河道岸线管控与“无违村居(街镇)”创建结合起来,建立沿河违建发现、移送、处置机制。其中,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范围和劣V类河道沿岸地区优先列入“无违村居(街镇)”创建。深入推进市区管河湖划界工作,出台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市管河湖划界,启动区管河湖划界。
    (四)全面启动五项任务
    1.启动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按照总体方案,全面启动“提升河道水质、提升防汛能力、提升综合功能、提升管理水平”四方面14项工作。2018年,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加强岸上截污治污,计划完成155公里河道整治、46条断头河整治、1.27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完成虹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新建工程。加强防汛能力建设,苏州河堤防达标改造及底泥疏浚力争年内开工。加强两岸生态整治,完成苏州河南岸长宁段慢性步道工程。
2.启动全市面上劣V类河道整治工作。按照全市劣V类河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以及“一河一策”,以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为牵引,同步推进苏四期流域855平方公里以外区域的河道整治。市政府近期对各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进行了调整,要求提前一年即到2019年全市国考、市考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2018年,聚焦国际进口博览会地区水质保障、国考市考断面水质达标90%、劣V类河道水质提升,重点推进岸上违建拆除、工业企业治理、畜禽养殖场退养、农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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