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宣讲稿:落实三个规定 筑牢防火墙(全文2003字)

   
三个规定宣讲稿:落实好三个规定 筑牢司法防火墙

  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深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强化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进行相关内容宣讲。
  一、三个规定是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总书记强调:“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总书记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2019年8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2020年4月又编制《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这是对“三个规定”的进一步深化落实,更是显现出检察机关要成为落实“三个规定”最坚定的执行者的决心和担当。近日,中政委、中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提出进一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十条工作举措。
  二、三个规定出台的重要性。
  三个规定的出台,从国家层面来看,有利于推动依法治国落实到实处,有利于更好地提高中国形象,有利于减少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从工作面来看,有利于推动司法工作的阳光化开展,有利于减少人情、权力对司法工作的具体干预。有利于司法工作人员更好地开展具体工作,减少工作阻力。同时,有利于促进他们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提高办案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从社会层面看,可以极大地改善部分群众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看法,有利于塑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三个规定出台的必要性。
  当前在某些领域会出现司法腐败现象,甚至会出现窝案,乃至塌方式的司法腐败。这些现象的出现就如同毒瘤一样影响着一个人的健康。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不利于人民公仆形象的塑造,不利于两个百年目标的实现,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出台三个规定显得十分必要,所谓正当其时。
  四、违反三个规定的反面案例、后果及原因分析。
  2014年,xx在担任xx市副市长期间,为xx等人逃脱法律制裁向xx市人民法院原院长xx打招呼,干预司法、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 ,导致xx市人民法院对xx聚众斗殴案重罪轻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3月,xx市公安局对xx涉嫌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立案侦查,xx市人民检察院对xx市人民法院审判的xx聚众斗殴案提起抗诉。2019年12月17日,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2月31日,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虚假破产罪,数罪并罚,判处xx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20万元。目前,xx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正在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中。从这起案例中,我们看到其后果就是官员锒铛入狱,大好前程尽毁。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养,对不起人民,成为了国家和人民的罪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分析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法治意识淡薄,没有依法办事。二是贪欲膨胀,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谋求个人私欲的工具。三是监督没有落实到位,存在监管空白。(头条号:如来写作网,QQ3231169,海量优质文字材料和PPT课件)
  五、如何落实好三个规定。
  我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政法战线干部要以此次宣讲会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三个规定”的认识,绷紧思想之弦,切实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推动党中央关于“三个规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二是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活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个人自学等方式,将“三个规定”纳入政治理论学习范围,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大力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并公开签订承诺书,从源头杜绝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行为。政法战线各部门要突出抓好政策解读,让广大政法干警全面了解记录填报工作的人员范围、事项内容、填报标准等,主动记录、如实报告。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让广大干部群众“凡事讲法”养成习惯。要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大排查,持续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对政法干警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让政法干警“逢问必录”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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