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全文8021字)

在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4月12日)
    
同志们:
    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就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科学分析形势,坚定攻坚信心
    棚户区改造是事关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大事、要事。李克强总理曾指出:“棚改寄托着千万住房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希望,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具体到滕州来说,对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我们既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又要客观冷静地分析问题,更要精准务实地用好机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抓好棚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要充分肯定棚改工作取得的成绩。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去定位、谋划和推动,2007年以来,全市共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56个,拆迁(征收)户数约2.7万户,拆迁(征收)总面积约989万平方米(拆迁总面积占老城区面积的近40%)。总的来看,可以概括为“三个成效明显”:一是拆迁征收成效明显。拆迁征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棚改区域也积累了大量社会矛盾,开展工作的难度极大。对此,市委、市政府坚持举全市之力抓棚改,几乎所有的棚改项目都成立了由市委常委亲自担任指挥、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指挥、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指挥部。工作推进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民生意识,既坚持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符合政策、合乎程序,又坚持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出台了一系列极为优惠的奖励政策,真正通过棚户区改造让棚改居民在生活质量上得到显著改善。同时,针对拆迁征收遇到的各类问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用创新和发展理念去化解矛盾,逐个梳理,逐项解决,取得了较好效果。截至目前,2012年换届之初存在的200余户“钉子户”中,影响工程建设的已全部拆除完毕;遗留的400余件信访案件中,有300余件已得到依法解决,使拆迁征收工作步入了法治化、和谐化轨道。二是项目融资成效明显。概括地讲,棚户区改造主要就是“拆”和“建”,这两者都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支撑。但随着房地产市场下滑,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也大幅减少。如何破解棚改资金瓶颈问题,就成为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令人欣慰的是,国家和省市非常关注棚改,在政策扶持和信贷支持方面给予了地方政府更大支持。这些扶持措施中,国家无偿专项扶持棚改资金由国家给予地方无偿使用,无需进行偿还。国家发改委专项基金和政策性银行贷款,也比普通商业贷款更加优惠,表现在:一是利率低,国家发改委专项基金年利率仅为1.2%,政策性棚改贷款年利率仅为4.5%,远远低于商业贷款利率;二是还款期限长,国家发改委专项基金还款期限为10年,棚改贷款还款期限最高达到25年;三是申请国家发改委专项基金和棚改贷款均无需任何担保物,而且手续相对简便。为了抓住这些利好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迅速行动,通过主动对接、完善手续、反复争跑等办法,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措施,克服了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成功申请了上级相关棚改扶持资金和专项贷款。2012年以来,累计争取国家无偿专项扶持棚改资金约2.4亿元;累计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棚改专项贷款57.5亿元(2014年争取贷款20亿元;2015年争取贷款17.5亿元;2016年争取第一批贷款20亿元,其中12亿元将于本月到位);今年又成功申请了国家发改委专项基金1.77亿元,已拨付到位,第二批专项基金1.1亿元已开始申报。这些“真金白银”为我市棚改注入了“强心剂”,解决了实施棚改的燃眉之急。三是回迁安置成效明显。近年来,我市通过大拆迁、大建设,赢得了发展先机,但受大环境的影响,也遗留和积累了不少社会矛盾,尤其以回迁安置慢问题最为突出。据初步统计,2011年底,涉及四中、塔寺南路、解放东路(前洪)、大同北路、银钟里、大同南路(东西寺院)、文化宫西扩等7个项目,均形成了事实上的“半拉子”工程;全市回迁上房率仅为4.8%,多数棚户区改造项目逾期回迁,每年临安费高达3.37亿元,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对此,市委、市政府坚持不绕道,不回避,针对不同情况的“烂尾楼”,通过综合施策、政策调整、股权转让、国企介入、政府托底等方式,主攻拆迁户回迁房建设,尤其是市住建局辖属国企敢于担当,先后接手了大同北路、塔寺南路、盛世华城、润恒城等项目,有效化解处置了棚改“烂尾楼”问题,维护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大局。截止2015年底,全市已累计完成回迁安置房2.3万套,回迁面积290万平方米,完成应回迁面积的81.5%,实现了大拆大建的“软着陆”。
    (二)要牢牢把握棚改迎来的重大机遇。棚户区改造是城市建设一道绕不过去的坎,对这项工作,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012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召开了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棚改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今年3月21日,张高丽副总理在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对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实现经济稳定增长,都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出台了重大政策,安排专项奖补资金2500亿元;发改部门安排专项建设基金300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安排15000亿元计划发放9500亿元;农发行安排5000亿元计划发放3000亿元,上述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会议要求,区(市)、县政府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尽早安排落实好工程项目,尽快实现开工,确保今年的棚改进度不低于去年。同时,省政府于去年10月份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发〔2015〕37号文件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015-2017年,全省改造城镇棚户区110万户以上,货币化安置比重达到50%以上。”省政府要求,对纳入2016年全省棚改计划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完成房屋征收,9月份全面开工,并建立了严格的督导考核机制,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严格问责。对于以上利好政策,大家一定要深入研究,积极争取,力争使我市有更多棚改项目从中受益。
    (三)要客观看待棚改工作存在的问题。棚户区改造是“天下第一难事”,特别是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思潮多元趋势的逐步体现,各方的焦点、矛盾和问题都集中在这里,给实施棚改带来严峻挑战。一是舆论环境差。一些不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为吸引眼球,把房屋拆迁征收作为新闻焦点,对征拆群访和恶性事件蓄意炒作,把地方政府推到了舆论的风头浪尖,给工作开展带来了巨大压力。二是拆迁征收信访压力依然很大。房屋征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在当前特殊的环境下,一些信访问题更是沉渣泛起。现在征收政策是越来越好,被征收人要求也越来越高,个别被征收人为了满足其超越政策的要求,对政策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而是通过非访、越级访或到中央巡视组缠访等形式给政府施压,目的就是逼迫政府无原则地妥协让步,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三是司法强拆、行政强拆均未破题。新征收条例取消了政府强拆,改为法院司法强拆,但涉及的程序非常复杂,目前司法强拆尚未实施。行政强拆近年来亦未实质性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过程,就是涉险滩、破坚冰、攻堡垒、拔城池的过程,也是对各级干部的政治意识、担当精神和攻坚能力的最好检验。可以说,棚改工作是有钱也不一定能办成的事,棚户区改造不是光有热情、责任心的问题,还需要智慧,善于做群众工作,更需要各级干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面对困难和问题,大家要不迟疑、不推诿、不懈怠,敢于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
    二、坚持精准发力,确保工作效果
今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功能提升、双城连接、框架拓展、经营城市、完善路网、荆河环线贯通”的整体思路,加快启动实施总投资35亿元的荆河东路(程堂)、荆河东路(鲁南机床厂)、小清河(前后洪)、大同中路、东城东新社区一期、刘楼区域、新兴北路等7个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3740户居民房屋、56.8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任务。这些项目都是围绕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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