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1)(全文6449字)

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01月10日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金龟镇敬老院被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永兴县民政局被评为全市敬老院标准化管理先进集体,金龟镇敬老院、鲤鱼塘敬老院被评为全市示范性敬老院。湖南省公共频道、郴州电视台、郴州日报、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多家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我局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党建与民政工作相融合,按照小支部大作为原则,将业务相近的股室党员调整为同一支部,实行绩效考核,对局各项工作实行周调度,月检查通报,月末整改复核,工作效能、办事效率极大提高。
    1.强化学习。完善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订了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8次中心组、5次全体党员会议和党组小组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各支部开展3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讨论,读书分享会1次,并写出学习心得2篇,党员每人发放一本专门学习记录本。邀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雷小峰和县委党校副校长张廷江分别讲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的主动权》《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党课。
    2.“三会一课”正常化。圆满完成了总支换届和支部换届工作,局总支7名委员,设支部6个、支部委员会1个。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各支部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局党总支、各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相关制度,各党支部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坚持每个季度至少一次集中学习,对因工作等原因未参加集中学习的及时进行补课。仅4月份举行了6次全体党员参加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及部分党员通过轮流上台讲课的方式,每次由3名党员作中心发言,促使每一位党员深入思考和积极参与。组织了一次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检验了学习成效。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及时调整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由党组书记、局长胡建荣担任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专题研究部署。二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及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加大培训力度,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月28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支部工作条例》等等。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的认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强局微信、QQ工作群监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并通过微信群、QQ工作群、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四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制订了《永兴县民政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明确局办公室主任为网络舆情监测员,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
    (三)扎实抓好行业扶贫和社会救助工作
    1.开展城乡低保专项理治工作。制定了《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永兴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特困供养对象清查方案》,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永民发〔2018〕52号)作为治理重点,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害方面突出问题,检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作为治理重点,召开了专项治理推进会和小结会,按照低保和特困供养条件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今年来,多次下乡入户抽查核实,通过专项治理和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害方面突出问题,全年全县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31户1640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170户360人;共新增城市低保对象85户131人,清退66户89人,追缴离世人员继续享受低保、特困供养的违规资金8661元、16650元上缴县财政,彻底纠正低保分指标的做法,力求“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确保落实救助政策不打折扣。
    2.社会救助标准均高于省市考核标准。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我县今年1月和7月分两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目前,全县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0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9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64元/年,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69元/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650元/月、500元/月,均高于省市考核标准。通过科学适度提标,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坚实基础。
    3.及时发放救助金。我县今年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6335.9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93万人次507.4万元,农村低保11.7万人次3397.2万元,特困供养2.7万人次1828.1万元;临时救助649户,发放救助金603.35万元。
    4.开展对特困供养人员调研。为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湖南省永兴县民政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11月21日开始,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组,对2000多名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全部进行走访。详细了解各乡镇分散供养对象“三保障”及生活自理能力和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情况,进一步查找工作差距,建立工作台账。并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因人施策,精准救助,发放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费18万元。
    (四)切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1.市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建设全市领先。我局以创建市级示范性敬老院契机,制订《永兴县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办法(试行)》,将乡镇敬老院环境卫生纳入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内容,依托社会购买服务专业服务机构指导敬老院管理和建立联点对口帮扶机制。通过加大投入,建章立制、建好队伍、严格考评、示范带动等有效手段,由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股室负责人与党支部书记定点联系一个养老机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指导,用电用火硬件设施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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