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歙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全文5557字)

中共歙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2月13日,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整改责任
    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强,为下一步的整改落实指明了方向、标明了路线。院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钉钉子的精神、担当务实的作风,抓实抓细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院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会议,传达市委任泽锋书记听取关于巡察法院情况报告的讲话精神及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统一了思想认识。院党组坚定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19年12月19日第27次党组会讨论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细化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5个问题为41个小项,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层层压实压牢整改责任,建立了院党组负全责、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支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整改体系。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院党组做到先学一步、先改一步,学深一层、改实一点,建立了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格局,先后13次召开党组会(含3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检查督导。院党组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逐一剖析问题原因,制定下发《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歙县人民法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细化制定143条整改措施。实行“周汇总、周汇报、周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督导,研究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对账销号”工作方法,确保整改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按进度推进。反馈以来,院党组聚焦司法纪律作风、执行工作短板等突出问题,先后开展司法纪律作风重点整治、“两节”期间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检查)4项。
    (四)注重点面结合,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对症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时建章立制。反馈以来,建立和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司法权力清单及负面清单规定(试行)》等23项制度,加强源头防控,扎紧制度“篱笆”。
    (五)抓好工作结合,深化成果运用。采取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整改促成效,不断深化巡察成果。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699件,审执结6519件,结案率为97.31%。
    二、聚焦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整改成效
    目前,市委第九巡察组指出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41条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基本完成5个,未完成0个。清退违规资金1000元,挽回经济损失16488.2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会进行了5次专题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2次集中学习,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作形势政策辅导,并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二是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三查三问”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强化学习督促检查,坚持每月对各部门、各支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关键少数教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班子成员通读“两书一章”,深入检视问题,制定了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并扎实开展整改。二是提升支部堡垒作用,支部先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每名党员干部均结合自身实际、岗位职责等撰写学习体会,并做到学以致用,将所学运用于扫黑除恶、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执法办案等工作中。
    3.针对“党组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的司法改革要求。制定《2020年审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推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落实案件常规监管,认真落实“四类案件”标识和法律文书核阅制工作。巡察以来,院庭长核阅裁判文书30份。三是审慎审理有关案件,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员额法官就“办案中如何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进行专题学习。
    4.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司法改革要求,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二是强化相关会议精神,制定整改方案,调整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强化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加大民间借贷纠纷等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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