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全文5070字)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万仕洪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为核心目标,以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为动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三年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的安全生产专项考核中两次名列全国第一、一次全国第二,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大《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力度,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大力提升全市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能力,取得了四个方面成效:
    (一)强化了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意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陈敏尔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生产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唐良智市长多次提出工作要求,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压降安全事故发生频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已形成共识,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力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实现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虽然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产经营活动快速增多,但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快速下降,事故死亡人数从最高年份(2003年)的3613人下降到2019年的846人,较大事故从最高年份(2003年)的98起下降到2019年的10起,重特大事故从最高年份(1998年)的19起下降至“零发生”。特别是2017年以来,全市围绕“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的目标,连续4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三)构建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市委、市政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履职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63个市级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15个重点行业领域、137条负面清单,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全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明晰健全。
    (四)夯实了依法治安的法规制度基础。全市紧紧依托《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这个安全生产监管法制基石,出台《风险隐患管理办法》《“行刑衔接”规定》《举报奖励办法》《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等94部规章、标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在实施过程中,推动检查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履职尽职结合,规范实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闭环,把严格执法作为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评价标准,不断提升各行业部门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全市始终围绕基层、基础、基本能力“三基”建设主线,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手段,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主要在六个方面下了功夫。
    (一)把“四大体系”做优。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探索建立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得到国务院安委会高度肯定。一是组织指挥体系。重组市安委会、市减灾委,新设建设施工、城市运行等11个专项安全办公室,重设森林草原、防汛抗旱、地震地灾、气象等4个专项灾害防治指挥部,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揽协调。二是行政管理体系。纵向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体系、五级网络”,横向实现市、区县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内设机构全覆盖。三是应急力量体系。全市组建防洪、地质灾害、灭火、危险化学品、矿山、水上、气象和航空8个方面27支市级专业抢险队伍。四是制度保障体系。围绕监测预警、值班调度、处置救援3个方面,重构排查监测、研判预警、信息接报、力量调动、指挥部建设、现场处置、调查评估、救灾工作8个制度框架、54个制度细则。
(二)把责任制度做牢。一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18年出台《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进行实化、细化、清单化,全市38个区县均由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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