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安排(全文5578字)

韶关市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07月24日

    2019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司法行政工作的问题与短板,明确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重点精准发力,奋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亮点
    1.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的圆满整合融合。
    2.全市律师达到550名,比去年增加了13.87%,每万人律师拥有量达到1.84人;全市律师机构达到80家,提前实现省委办公厅要求到2020年每个欠发达县(市、区)至少有2家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3.韶关市在全省2019 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评估结果为合格,优秀率全省排名第2;刑罚执行一体化推进工作成效起步快成效好,在全省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4.市司法局被省委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2.15”专案办理中被省司法厅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5.市司法局扶贫工作成效突出,扶贫联系点始兴县顿岗镇周所村作为韶关市代表村之一迎接省对市2016-2018年扶贫成效考核,取得好成绩。
    6.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连续17年实现“六无”安全目标,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先进集体”,及全国2018年度“六无”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坚持党建先行全力打造政治机关。一是局党组、班子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纳入“三会一课”内容,扎实开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专题学习教育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进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机构重组后及时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整理党员队伍,认真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支部达标创优”、“党员评星定级”系列活动,以政治引领业务,确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遵循正确政治方向。三是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理顺了全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负责人业务培训。四是修改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多次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落实讲座、论坛活动申报审核制度。五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保障贯穿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始终,确保了机构改革期间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的圆满整合融合。
    2.立足新职能定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是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完成中共韶关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的组建,健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法治广东建设考核、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督察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督察;启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二是完善行政立法机制,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和重点领域立法,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立法起草过程中相关问题,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合法性审查2件,规章草案合法性审查2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出具审查(备案)函58件;组织开展了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的“兜底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工作。三是强化行政监督,落实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出具各类意见247件次,审核重大合同27件,涉及金额约34.107亿元,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74件;四是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五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宗,办结74宗,同时办结2018年度留存案件27宗;坚持落实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不答辩不应诉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通报制度。
    3.坚持底线思维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力推进刑法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矫情分析研判制度,规范信息化核查,开展“智慧矫正”和矫正人员分类教育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延伸监管警察作用,引入社工组织实施社区矫正“伙伴同行”项目,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16人,重新犯罪率0.1%。二是认真落实司法部建立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要求,建立健全五大戒治中心,深化“两站两基地”建设,引入社会医院设立驻所卫生所提升场所医疗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体系,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四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融合,着力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推进访调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全市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3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医疗、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专业化调处化解。全市调解矛盾纠纷13593宗,调解成功13396宗,调解成功率98.55%。
4.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以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接受法律咨询25428人次、开展办事服务10923件、组织服务资源73248人次,办理“12348广东法网”工单94宗。二是不断充实“12348广东法网”上线值班律师志愿者,积极组织执业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上线值班,努力构建“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三是实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四是完成韶州公证处升级搬迁工作,成立韶关市首家“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全市办理公证10724件。五是严格准入严格监管,强化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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