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关于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全文3626字)

市纪委监委关于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

  五年来,市县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些影响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问题,巡察质量和水平逐步得到提升,有形覆盖逐步向有效覆盖转变,但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发现问题不够精准。一是政治监督内涵把握不够准确。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而现实巡察工作中个别巡察组对政治监督内涵把握不够精准,对被巡单位职能责任研究不深、不透,把巡察工作等同于一般业务检查、工作督查,查找的问题多是党建、财务方面的问题,忽视了被巡单位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等方面的问题,导致政治巡察泛化、发散,影响了巡察的震慑力。二是群众参与度不够高。虽然采取了张贴公告、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宣传了巡察工作,但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比较少,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很多群众对巡察工作不了解,影响了群众参与度,此外部分群众碍于情面,存在一定心理顾虑,怕得罪人不想讲真话,怕被打击报复不敢讲实话,认为讲了也白讲不愿讲,造成巡察工作信任度不高,群众参与不积极。三是专业人员配备不够充分。巡察工作涉及的各种政策规定较多,有些政策专业性很强,需要专业人员配合参与。巡察组成员多是临时抽调,对被巡察单位专业知识和具体业务不熟悉,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问题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同时纳入巡察人才库人员多是各地各单位业务骨干,承担大量事务性工作,而基层事务繁杂,工作人员少,加上抽调时间长,导致被抽调单位不愿意放人。

  (二)熟人社会监督难。一是存在畏难情绪。由于县域范围小,人员相识度较高,巡察人员与巡察对象之间难以避免各种关系牵连,个别巡察组人员受到人情困扰和关系束缚,抹不开情面不愿监督,或在巡察中草草了事、“浅巡辄止”。二是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有的巡察人员把巡察作为“副业”,存在怕得罪的思想,觉得干得差不多就行,缺乏刨根问底发现问题精神。有的被巡察单位自恃有熟人,套近乎、打招呼,干扰巡察。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查找的问题往往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抓小放大,看着问题不少,但都是些不痛不痒、鸡毛蒜皮的问题,影响了巡察工作的公信力。

  (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够到位。十九届中央五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委要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等统筹衔接制度,与其他监督协调协作机制,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对照这些要求,各地在实践中开展了一些巡纪、巡审协作等探索,但都是临时动作,未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同时,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制度,但刚性不足,导致还存在协作配合不到位、问题线索来源不宽、信息通报不及时、工作合力不强等问题,没有很好地实现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各类监督没有很好地贯通融合,巡察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问题整改质量不够高。一是整改责任扛的不牢。有的党组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包下放”,以机关股室责任代替党组织责任,以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用简单问责代替负责;少数党组织负责人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把整改工作推给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少,对重要事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督办检查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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