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突出“三个三”创新工作目标考核(全文1290字)

辽宁丹东:突出“三个三”创新工作目标考核
为着力破解领导干部工作目标不清晰、重点任务不明确、干部群众不掌握,以及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工作成效没有抓手、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辽宁省丹东市结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突出“三个三”创新建立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的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全面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聚焦“三重”,压好工作“千钧担”。每年初,组织领导干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突出省市“重强抓”重点任务、岗位重点职责、重要节点目标,对工作实绩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并结合工作分工对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任务、各级巡视巡察和督导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等其他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设置节点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新任务新要求随时对工作目标进行调整补充,做“实账”不做“死账”,促使形成“千钧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群策群力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工作目标制定后,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填写《领导干部工作目标备案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组织部门备案。组织部对口联系干部科室认真审核把关,对指标制定不实不细、过于笼统、简单罗列常规工作等坚决予以退回,并提出指导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在干部所在单位采取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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