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二)(全文2817字)

 湘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纪要

2019年5月30日,湘乡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刘许生、陈钧武、肖铁强、王红阳、赵玲瑜等33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赏玲,副市长崔勇、赵造时,市人民法院院长崔卫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天瑶,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方永红,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及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全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刘许生、陈钧武、肖铁强、王红阳先后主持。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刘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万建东所作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行为监管、执业权利保障,全市法律服务职能作用进一步呈现。但仍存在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环境不优、执业权利保障还有欠缺,法律服务市场尚不规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件较差、管理不够规范、队伍力量不强等问题。执法检查组交办了发现的相关具体问题,执法检查报告对今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提出了建议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报告。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一法一条例和法律服务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充分正确认识律师制度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地位和职能作用。二是要创新机制,构建好法律职业共同体,推动建立新型法、检、警、律关系,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制度,全面加强对我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引导、教育、服务、监管和惩戒力度;各相关司法机关要自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建立公检法司律多方联动机制,充分保障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条件和执业权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协调会商,研究重点问题,积极破解行业难题。三是要加大管理力度,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实配强监管力量,加大监管频率和力度,强化日常执业监管,严厉整治法律服务市场乱象。四是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的主体作用,加强内部管理和约束。五是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支持和鼓励现有律所和法律服务所规范建设,改变现状、扩大影响、铸造品牌;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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