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系统“乡村振兴,法治护航”论文征文合集12篇(全文48459字)

目 录
加强涉农执法检查善用法治思维护航乡村振兴 2
发挥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表率作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 14
强化人大涉农监督 依法助推乡村振兴 30
彰显依法履职的高境界——浅谈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表率作用的创新与实践 41
关于推进法治建设护航乡村振兴的调研报告 49
如何高效发挥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表率作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 54
法治护航,同心共圆乡村振兴梦 59
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65
落实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体会和思考 70
基层人大聚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全力推动乡村振兴 81
法治护航,让乡村振兴更有底气 87
坚持“四个注重”助推乡村法治 97

加强涉农执法检查
善用法治思维护航乡村振兴

    法律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执法检查是人大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正确实施的有效手段,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每年都安排对两部以上的法律进行执法检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提出的重大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推进全面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法律遵循。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依法有序推进。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如何发挥涉农执法检查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依法护航乡村振兴已成为人大履职的重要课题。下面就做好涉农执法检查,依法助推乡村振兴,谈谈自己肤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开展涉农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大工作是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和经常性工作,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有效途径。通过执法检查来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是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人大的监督分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而执法检查可以实现两种监督方式的有机结合,凸显监督效果。其次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的有效方法。再次,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解决问题,推动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的有效手段。中共中央关于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9号)明确“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避免把执法检查混同于一般的工作检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湘发〔2021〕17号)指出“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发挥好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中央、省委的文件精神,为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省关于“三农”

的法律法规众多,今后一段时间,涉农立法和修法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如何确保涉农法律法规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有力有效开展执法检查是一种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方式。
二、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查主体力量相对薄弱。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执法检查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按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我国法律法规数量多、专业性强,受客观条件制约,执法检查组成员相对于检查对象而言大部分都是“门外汉”,在执法检查前开展的法律学习培训往往因时间紧等原因难以全面深入掌握法律知识,所以仅仅依靠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开展的执法检查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检查盲区,而检查中的很多环节又都离不开被检查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由于检查组成员对法律理解的局限性,使检查工作难深入开展,影响检查效果。
    (二)存在“重过程”“轻实效”的现象。目前,执法检查缺乏统一明确的操作程序,一般都是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集中检查时间一般在一个星期左右,时间紧、内容多,往往检查组一天要跑多个点,造成检查有时流于形式,

难以了解到真实情况,影响执法检查的整体效果。
    (三)跟踪督办力度不大,效果欠佳。在一定程序上存在重检查、轻落实的现象,对督促整改抓得不够有力,往往停留在一般的督办层面,对整改过程的监督缺乏必要的手段。
    (四)完善法律的功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应当包括……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等内容”,由此可以看出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是执法检查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因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立法权,所提修改法律法规的建议需要逐级向有立法修改权的机关上报,一则认为这样做意义不大,效果有限;二则怕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执法检查时就没有将此项工作列入检查内容,从而所提交的执法检查报告往往对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只字不提,使执法检查的完善法律功能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
    三、提高涉农执法检查工作实效,强化法治思维、护航乡村振兴的几点思考
    (一)精准选题,优化检查队伍。执法检查是人大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也是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要对标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精心确定涉农执法检查项目。执法检查议题

的选题是整个检查活动的关键,选题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紧跟党中央、省、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推进乡村振兴有序开展,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突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是执法检查的内容要实。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我国涉农法律数量多,不可能在每届任期内对所有的法律法规都进行执法检查,应选择关系本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适时适度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列入执法检查的法律法规为2-3部,每届任期10部以上,根据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应尽可能考虑涉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二是要配强配优执法检查组人员。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全常委会机关人员的力量,纠正执法检查是某个委室的工作任务的思想,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高效运转;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同时注意吸纳懂法规、素质高的人大代表充实检查队伍,增强综合素质。在执法检查正式开始前召开一次高质量的动员会是非常必要的,可以统一好检查组与被检单位的思想认识,理顺好监督与被监督,检查与被检查的关系,明确好各自的职责义务,为搞好执法检查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是要加强培训。要搞好执法检查,检查者必须熟悉乃至精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检查者不

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执法检查中就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对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价,也就提不出有针对性的监督意见和建议,难以达到目的和效果。因此,执法检查组成员应加强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常委会及其相关工作机构应为学习培训创造条件,可以聘请专家学者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进行集中辅导。要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和执法检查确定的重点内容来学,既要全面了解掌握所检查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更要深刻领会其中重要条款,关键环节和具体要求,做到学以致用,有的放矢,提高检查实效。二是执法检查的方案要科学。执法检查方案要有前赡性、针对性。要有具体的方法和步骤,细化、量化检查任务,作为开展执法检查的依据。在方案制定前,要广泛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中发现和梳理一些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方案制定要回应社会关切,有的放矢。三是执法检查的组织要周密。对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的步骤和方法都要周密,合理安排,对检查的每个阶段,每个时间节点都要进行认真分析和推敲,注重细节的把控,时间安排应相对宽裕,留有余地,在人员和工作任务的安排上要重点突出,要求明确。可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探索制订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制度规范,指导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创新方式,确保检查质量。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直接决定工作效果,执法检查的系统性比较强,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是执法检查的大忌。要不断改进涉农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改变执法检查只泛泛听取汇报,大队伍视察现场的常用做法,要对照涉农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看哪些落实了,哪些没有落实,没落实的原因何在,责任在哪里?只有紧扣涉农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积极创新执法检查方式,运用好媒体、群众等监督力量,深入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结合同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才能不断提升执法检查实效。在执法检查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听取汇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重在走访座谈。“一府一委两院”及其执法职能部门和领导是执法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属于被检查对象,听取他们的汇报是必要的,但走访座谈往往能了解更深层的东西。检查人员应注意听取不同领域、不同阶层群众的心声,要善于在走访座谈中捕捉有用的信息,善于对有关资料进行梳理、归纳、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二是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在抽查。要在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并寻找深层次的原因,就必须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剖析,多角度,多层面了解情况分析根源。三是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在暗访。明察往往是事先选择和安排好的现场,不足以反映真实情况,暗访则可接触普通的群众,了解的情况可能更真实、更客观。要充

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利用生活在群众中的便利条件开展暗访工作,并及时反馈相关情况,提升检查的工作效果。四是发挥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市人大代表小组的作用,围绕执法检查方案在辖区内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掌握并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可作为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配套措施和有益补充。五是要进一步拓展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可以开展问卷调查,可以通过信访渠道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可以利用网上征求意见等便利,快捷手段广泛征集意见,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
    (四)总结提炼,提高审议水平。执法检查报告是执法检查成果的重要体现,报告的质量直接反映检查的成效,报告内容要按照监督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同时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有修改完善建议的,应依法提出,并按程序向有立法和修改权的机关报告,切实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报告应注重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文字力求简单精炼,所提建议要针对性强,符合工作实际,切忌人云亦云,不着边际。要紧扣涉农法律法规查找和分析问题,坚持用事实说话,通过准确、翔实的案例和数据说明法律实施和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不搞遮遮掩掩,直面问题。要高度重视和做好常委会审议的准备和引导工作。执法检查报告经主任会议审

定后提交常委会进行审议,在常委会会议召开一个星期前要将执法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发至委员手中,让委员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在会议审议时,检查组成员要因势利导,调动委员踊跃发言,保证审议意见能凝聚最广大人民的心声和智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升华和提高,是人大常委会的集体意志,具有法律效力,“一府一委两院”和有关部门必须予以落实并按规定反馈报告落实情况。因此,努力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是整个执法检查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必须慎重对待,来不得半点马虎。
    (五)强化督办,提升检查实效。检查是手段,整改落实才是目的。一是要努力形成整改共识。从执法检查工作启动到“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自清自查,在检查过程中的情况反馈、互动,一直到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向“一府一委两院”进行交办的全过程,就是一个发现问题,形成整改共识的过程。只有最大限度形成整改共识,使“一府一委两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真正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提高认同度,才能激发其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从而使整改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委室要认真担负起跟踪督办的责任,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三是人大常委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听取落实办理情况

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及执法部门抓紧整改。四是对一些突出问题,通过组织视察等活动加大督办力度,促进问题的解决。五是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人大常委会要动真碰硬,适时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法定措施,树立人大监督权威。六是要发挥报刊、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推进执法检查与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对一些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努力使监督工作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七是要将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及“一府一委两院”的整改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执法检查的情况及成效。使人大的执法检查及“一府一委两院”的整改情况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形成执法检查监督的压力,并让压力转化为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的动力。让涉农法律法规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实效。
    (六)多措并举,护航乡村振兴。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国家战略,是“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法治为本是乡村振兴五大要求中“治理有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标准,这就要求法治必须贯穿到乡村振兴全过

程、全方位和全领域。要善用法治思维护航乡村振兴,基层人大除依法有效开展涉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之外,还可以在以下方面发力:一是协助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搞好修法、立法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好上级人大开展的立法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立法、修法建议,畅通基层民意上传渠道。同时主动将执法检查和调研中掌握的立法修法建议上报,促进立良法,促善治,接地气,能落实。二是要加大对普法和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成虚设。”如何让法治成为乡村的一种信仰?要加大普法力度,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形式,普及村民法律知识。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将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等法律法规列入重点内容。通过提高乡村司法质量和效率,办好村民身边每一件案件,用看得见的方式(比如巡回法庭)增强村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养成依法调处纠纷,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行为自觉,彻底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被动局面。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牢牢抓住基层干部这个群体,提高基层干部法律素养,带头崇法畏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服务的能力。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提升乡村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的体制机制。制定完善村规民约,为乡村振兴法制体系提供有益补充。村规民约是村民自己制定,共同认可的公约,具有汇集民意、聚集

民智、化解民忧、维护民利的独特作用,是化解乡村矛盾的有效途径。要加大支持指导力度,使每一个乡村都依法建立科学管用的村规民约,保护每一位村民在制定中的参与权,确保村规民约的执行力、约束力和公信力,逐步实现乡村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治理新目标。通过以上举措,充分发挥基层人大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善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手段,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依法有序实施保驾护航。

发挥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表率作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

摘 要
    自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我市市乡两级人大积极履职,认真贯彻中央、省委、X市委、X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进一步加强学术研究与实践工作的互促互通,为进一步做好学术研究和农村实际工作之间的互促互通,在实现与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战成效和社会主义农村振兴战略高效衔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更好实现法治推动、保障社会作用。为使经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人大代表能依法承担代表人民行使国家代表职能的任务,为其尽快进入角色提供帮助和服务。X市X镇人大主席团精心组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以《发挥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表率作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为题开展调研。

关键词:乡村振兴、市乡两级人大代表、代表履职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随着国家持续地主动稳妥深化经济政治体制变革,全方位推动依法治国,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必将更加发展与健全,人大代表所肩负的职责也越来越重,对代表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实现了城市代表按相同人口比例选出人大代表,而农村代表数量增长较多的最新形势下(处在基层的县乡二级人大代表占我国五级人大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五),全面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的任务,已经刻不容缓地摆在各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每一位代表面前。作为人大代表,正确认识自身肩负的历史使命,正确认识提高自身素质的必要性、紧迫性,是当好代表、履行好职责的首要问题。
    在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策略的现实背景下,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表率作用,积极推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不仅仅是推动农村管理体制与管理职能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而且更是确保乡村振兴策略成功实现的重大命题。这就必须立足于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动城乡繁荣规划的宏大背景下,对市乡二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的总体现状、发展困难、存

在原因,以及改善途径进行比较深刻的剖析与反思,为提高人大代表服务能力提出切实的对策意见,以期对基层人大组织履职能力的提升完善有所裨益。
(二)研究意义
    人大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人物,是搞好人民代表大会各项日常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的最大潜能就在代表,从人大工作的质量来看代表,而人大工作的发展全靠代表。但代表制民主也同其他的民主形式一样,其显著特点就是公众民主权利可以获得全面、合理的实现,但这在较大程度上还是有赖于“代表者”个人的素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依法履职的每一项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都很强,既具有知识广博型又具有知识密集型的特点,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法律、政策水平,具有宽广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具有代表、表达、实现民意和通过各种途径与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能力。而代表的履职能力不可能与生俱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培训和履职实践才能见效。因此,通过调研发现和解决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履职困境和能力短板,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尽责意识、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精

神,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真正的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当务之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之需!
二、研究方法、观察地点及人大代表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主要运用了自然观察法与调查研究法等社会学研究方法对X市X镇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调研。调研人员通过实地观察,深度访谈和参与相关工作的方式,获得了大量且最为直观的第一手资料。此次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把代表人选标准,规范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加强考察审核的同时还进一步优化了代表结构。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人大代表更具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非党代表和妇女代表的比例有所上升,党政干部的代表比例得到从严把控。
    例如,X市X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分别从10个行政村及政府、学区、卫生院等企事业单位选举产生。其中,有一部分人既是镇级人大代表也是市级代表。
    通过对X镇人大代表花名册信息的横向和纵向比较,发现X镇13名市级人大代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从性别上看,男性代表占比高于女性代表。男女人大代表的性别比例为8∶5。从年龄上看,年轻人大代表占比较低。40岁以下的人大代表有4

名,40~60岁范围的有9名。从政治面貌看,为中共党员的人大代表有9名,为群众的有4名,人大代表中无民主党派人士。从文化程度上看,人大代表整体学历文化较高。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大代表有12名,初中及其以下学历的人大代表有1名。
从职业结构看,领导干部5名,农民代表5名,非公有制经济人
士2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X镇67名镇级人大代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从性别上看,男性代表占比高于女性代表。男女人大代表的性别比例为45∶22。从年龄上看,年轻人大代表占比较低。40岁以下的人大代表有19名,40~60岁范围的有47名,60岁以上的有1名。从
政治面貌看,为中共党员的人大代表有43名,为群众的有24名,人大代表中无民主党派人士。从文化程度上看,人大代表学历文化差距较大。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大代表有12名,专科学历
(大专、中专)学历的人大代表有19名,高中(中专)学历的
人大代表有27名,初中及其以下学历的人大代表有9名。从职
业结构看,领导干部9名,农民代表51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5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另外,值得注意的是51名农民代表
中身份为支村“两委”成员的人数占到31名。
三、X镇人大代表参与乡村治理的履职实践情况
根据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不仅包括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还包括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体系中,各级人大通过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行使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四项基础权力。由于乡镇人大没有立法权限,X镇人大代表履职主要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三项权力。从权力来源上考究,上述权力均为人民授权赋予,所以X镇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需要做到密切联系群众,确保X镇人大在行使这三项权力时体现X镇人民的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说,X镇人大代表的履职实践效果可以反映出乡村治理的民情、民意、民智是否得到有效的反馈和落实。
    2021年换届以来,X镇第七届人大代表于8月30日参加代表履职培训会议。会议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学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并与候选人见面。
    8月31日参加了X镇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议程主要分为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X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X镇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过程及基本情况报告、选举有关国家机关人员、通过

X镇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并票决X镇
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等几项。
    10月24日-10月28日X镇市级人大代表参加了X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议程主要分为,参加代表培训会,听取和审查了一府两院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选举有关国家机关人员,选举X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等几项。
四、X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困境及内生性逻辑分析
    X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与国家权力的联接纽带,在优化基层治理模式、推进乡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乡村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我市部分人大代表在履职中出现驱动力不足、能力不高、意识不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开展。
(一)X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面临的现实困境
    1.人大代表不熟悉政府部门工作。从单位职责设置来看,人大与政府之间是决定与执行的关系。从单位办公楼所在位置来看,政府和人大机关单位在同一幢楼内,物理连接距离较近。但在部分人大代表履职的实践中,部分人大代表却往往因为不了解政府的工作方式和运作流程,所提出的部分建议、提案难以达到

预期的效果。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在访谈过程中提到,很多代表因为不熟悉政府的工作,才出现了所提建议被否决、所提建议内容与主办单位职能不一致的尴尬困境。
    2.人大代表整体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人大代表的素质是其从事政治活动所必要的硬件条件,只有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才能更好更清楚地了解当下乡村振兴面临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为民服务,表达政治生活诉求。综合素质的高低取决于文化程度的高低、年龄的大小和接受新事物的快慢。X镇67名人大代表中,初中及其以下学历的人大代表有9名,60岁以上代表有1名,代表的总体素质已然优化,但却缺乏实践经验,部分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加强。X镇政府镇长表示,少部分代表因为文化水平不高,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差,加之对政策不熟悉,看待问题的视野也比较狭隘,导致其所提出的建议意见与政府工作“风马牛不相及”或“想伸手摘星星”。
    3.人大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和监督的效果不明显。虽然代表法、选举法对人大代表的职能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囿于部分人大代表主人翁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导致其履职效果不明显,很大程度上完全取决于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接受访谈的部分支村两委人大代表认为,只有领导干部才具有决策的权力,自己作为村干部,配合政府工作就可以了。总的感觉就是,他们不敢

也不想对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不同意见,有的一年到头就是有会开会、开会举手,属于较为典型的“会议代表”“无为代表”,甚至甘当“哑巴代表”。镇人大办公室干部接受访谈时表示,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少数企业家人大代表选择“独善其身”,他们只是关注生意营生,对于乡村治理缺乏政治热情,俨然成了“荣誉代表”,一切建议都能归结于为自身某利益。对于众多人大代表而言,财政预算相关文件的专业性非常强,“代表看不懂预算”是人大制度建设中长期存在的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这也导致了很多人大代表在审议财政预算的时候成了名副其实的“举手代表”。
    4.部分人大代表缺乏联系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部分人大代表缺乏履职的积极性,只是简单地把参加人代会和代表活动看作是“例行公事”,甚至是代表间的一次聚会又或是拜访上级领导的一次契机,而不是真正的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责任。部分选民表示,没见人大代表怎么上门,没有走访联系过选民,认为他们对村里发展的贡献不大,属于典型的“挂名代表”。
(二)基层人大代表履职不足的内生性逻辑
    1.制度机制不健全,这是影响乡镇人大代表履职的根源。一方面,代表的选拔制度不完善。为了平衡各个阶层、各个村庄和不同性别、不同民族之间的利益,党政机关会强势介入民主选举。

例如,党政机关会在人大代表选举的过程中,对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程序等进行技术操作以保证某些特定人选顺利当选。不可否认,这是实现组织意图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但我们也不能忽视,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大代表“陪选”现象的出现。(选民投票选举时对组织意图和“陪选”现象特别反感)。另一方面,代表的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这表现为现行法律法规对人大代表开展监督管理的条文细则不具备可操作性,特别是乡镇人大代表履职需要的时间、物质以及组织运行机制等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地落实。例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时间短、课程少、偏理论、轻实践的现实问题,上级有关部门没有多层次、多次数开展履职培训。再如,针对“荣誉代表”“哑巴代表”等现象缺乏一定的警醒约束措施,使得以村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主体的乡镇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往往敷衍了事。
    2.外部环境的制约,这是影响乡镇人大代表履职的前提。主要表现为农村年轻人外流严重,参与人大代表选举的年轻候选人基数小。一方面,由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子女教育等原因,现在农村中大部分都是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居多,客观条件已经决定了年轻农民人大代表的可选人员基数非常小。另一方面,部分在家的年轻人政治参与热情低。例如,留守的年轻妇

女主要精力都是放在进厂挣钱、照顾家庭上面,对于人大代表的选任不太“感冒”。对于这个问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也提到,在人大换届期间,镇里派出工作组和村干部一起走村入户对一些符合条件的可推选人员进行反复动员,在动员无果的情况下,为了按时有序开展人大换届工作,很多情况下只能把村“两委”干部作为候选人推选上来。
    3.代表自身因素的影响,这是影响乡镇人大代表履职的主体条件。一是思想认识出现偏差。大部分人大代表大多数都是兼职,正如前文提到的,部分代表认为当选为人大代表仅仅是一种荣耀,而忽视了人大代表本身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学习主动性不够强烈。面对知识匮乏的困境,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人大代表群体普遍缺少自主学习的动力。例如,部分人大代表一方面不懂电脑操作,另一方面也不愿意学习如何使用互联网。三是活动范围过于狭窄。农民人大代表有一定的政治意识,但相当一部分代表的活动半径仅仅局限于农村三里地的小圈圈里,尤其是相对于企业家代表而言,农民代表更多的是从事初级的农业种养劳动,导致看待问题的视野狭窄,例如人大会期间代表建议局限于村组道路修复等,缺乏将所提建议与国家宏观政策相结合的能力。
五、发挥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表率作用,促进代表依法

履职尽责的相关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乡村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于全面激活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发挥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表率作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也是我们新一届市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奋斗目标。针对目前部分新任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低,不知如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发挥作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代表履职培训,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保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当中,县乡人大要加强对人

大代表的教育和管理。一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实际的工作中,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代表“四个意识”,坚定“两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过硬的基础之上考量代表综合素质,以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明确人大工作的重点,依法行使好人大代表的职权,为推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要提升县乡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增强代表意识、明确代表权利义务、熟悉履职程序、提高履职能力及进一步树立代表的全局意识,增强代表撰写议案、讨论议案、进行调研的水平和能力等,应是代表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由于“乡村振兴”战略涉及农村的方方面面,要想实现各方面的协调发展,县乡人大代表必须努力领会“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意义,并积极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务、发挥代表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抓好政策理论学习。人大代表应该坚持与时俱进,在乡村振兴中带头学习。一是要学习好文化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要主动参与文化学习和理论学习,努力带头用理论武装头脑,提高文化知识和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学习乡村振兴相关技能技术。即:多渠道开展实用技术学习,带头掌握新技能,促进自己带头致富能力的提升。三是学习乡村振兴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学习借鉴丰富经验。做到虚心向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切实提高自身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力。
(二)依法开展调查研究,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理论基

目前,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享有监督权,在“乡村

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自身的责

任与义务,充分发挥其监督的职能,督促政府做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保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一要围绕发展乡村经济发展为中心,坚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抓实抓细抓好乡村规划,做好乡村发展的前期调研,以县为单位编制发展规划,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保障;二要充分发挥县乡人大代表的职能,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加强对县乡人民政府的监督,督促政府按照发展要求和思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三要加强对县乡人民政府“三资”监督审议力度,保证更多的项目和资金用于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四要增强县乡人大代表监督的时效性,认真听取和审议关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报告。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保驾护


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当中,要充分调动县乡人大

代表的积极作用,全方位提升人大代表参与率。一要发挥县乡人大代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牵头作用。强化代表培训,带头学习“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领会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在群众中大力宣传,让人民群众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落实;二要发挥县乡人大代表代表模范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发挥明

白人、带头人的作用,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积极引导与鼓励农村人大代表立足于乡村的特色,大力发展乡村优势产业,全面推进乡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从而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三要发挥人大代表的沟通与协调作用。由于人大代表肩负着县乡等沟通的职责,所提的议案、建议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的中,建议县乡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调研,不断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因村因户施策,不断补齐短板,才能又好又快地加快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乡村振兴”。
    综上所述,身为一位人大代表,必须围绕着乡村振兴决策的部署充分发挥下列功能:一要进行好宣传推介。认真领会和传达好乡村振兴的战略精神,积极带动广大群众自发投入到好乡村振兴战略当中。二要起到代表的榜样带动效应。争当社会主义生态环保和完善社会管理的领头人,争当移风易俗、文明新风的传承人,利用这种榜样带动效果,进一步促进乡风文明建设。三要素起了带头作用。作为乡镇选民牵头人,积极引导和激励民众发展壮大当地的优势产业,调动广大民众积极投入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生发展力量。四要起到桥梁纽带效应。充分运用人大代表方便密切联系民意的优点,及时把民众的声音以意见形式反馈至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助力农业复兴战略决策更加契合民众意愿和切身

利益;充分运用人大代表联络站,实实在在解决村民各种问题、争议,努力营造落实农业复兴策略的良好氛围。

强化人大涉农监督 依法助推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监督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如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监督职能,依法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初见成效
    (一)脱贫攻坚完美收官。我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336户
40959人全部脱贫,27个省定贫困村全部摘帽。2016、2019、2020

年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市),2021年市扶贫办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着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派驻新一轮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213支,市乡两级均成立乡村振兴部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乡村产业发展迈出了新步伐。一是突出园区示范引领。东郊、泉塘、白田3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入驻经营主体71家,累
计完成投资15.67亿元,田园育才农业综合体、古龙湖航天文旅特色小镇、湘中惠农、泉龙果业、亚栖亚、楚山宝、三迁生态等一批农业企业产销两旺。二是积极打造农业特色品牌。X水府茶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壶天石羊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翻江、X获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红肉蜜柚获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涟水双泉等3个产品获得省茶博会金奖。三是
深入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全市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186家,规模
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79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3家,
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1家。休闲农庄、农
家乐已经发展到258家。四是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出台《X
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市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涌现出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X模式”“梅桥样板”“泉塘经验”“石竹做法”。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一是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打造美丽乡村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29个,完成农村“厕所革命”4万户,获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市)。二是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成全省一流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河长制工作和水府庙治理改革经验全国推介,石狮江西干流入选全省美丽河湖。禁捕退捕全面完成,野生动物养殖退出处置获全省先进。三是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实现组组通,获评全省“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市);治理中小河流66.5公里,除
险加固病险水库67座;完成农网改造186个村,网改覆盖率
100%;行政村光纤网络和4G实现全覆盖。
    (四)乡村治理取得了新成效。一是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等农村改革政策在我市得到贯彻落实,激发了乡村内在发展活力。二是切实加强基础组织建设。高标准完成所有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村(社区)“一门式”服务全覆盖,大幅提高村干部待遇。三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316名科技特派员、212支帮扶队全部充实到基层,800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结对帮扶。四是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拥有全国文明村2个(X

镇文星村和白田镇东茅村)、省级文明村3个、省级文明乡镇2
个,X市级文明村11个,X市级文明乡镇3个。
二、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业农村基础差、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离农业农村现状的目标尚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集体经济仍较薄弱。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仍是制约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村干部普遍反映,村集体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办事没有抓手,为村民办实事无法有计划性,修路、架桥等民生实事国家补肋有限,缺额部分主要靠四处“化缘”,能不能化到,大多凭关系,凭运气。此外,因村部建设、人居环境治理、医保垫资等导致村级债务普遍存在,且缺乏化债能力。二是乡村产业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竞争力弱的现象突出。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农民很难在乡村产业发展中获得较大收益,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采取订单式农业、土地流转等形式,农民普遍只是得到少量的务工收入或土地流转金,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质上大多就是家庭农场,真正采取股份制等将农民利益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的所占比例少。2.因缺乏对市场信息的把握,掌握不好市场行情,部分产业过剩、农

业发展质量低、农产品滞销等直接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收入下降甚至赔钱的问题。农业企业有产品无品牌,有品牌但市场知晓、占有率不高的现象较普遍,资源转化能力不强。3.农村金融服务有效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资金紧张问题仍然存在。同时,农业企业自身研发能力较低,科技创新动能不足,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率较低,休闲农业、绿色农业等新型业态发展比较薄弱。三是农村人才匮乏,空心化现象严重。农村现有人才能力素质与乡村振兴需求不匹配,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务农人口年龄偏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规模较小,农业农村后备力量储备不足。四是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依然突出。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改善呼声大,特别是农村农田水利设施等损毁严重,农业用水最后一公里未打通,导致有些地方仍然“靠天吃饭”,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需要。五是粮食生产稳中有忧。去年我市粮食市场收购价格大幅低于国家最低保护价,农资价格居高不下,自然灾害影响双季稻产量,部分种粮大户反映因“镉大米”等因素积压大量稻谷,种粮比较效益依然很低,严重挫伤农民种粮积极性。六是农村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亟待提升。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基础公共服务保障的社会需求越来越高。目前,由于农村经济活力较差,农业比较效益低,大多数青壮年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

存在年轻人回乡就业机会不多、留守孩子上学难、留守老人看病难、养老难等问题。农村医保收费年年上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还存在短板,如有的村季节性缺乏饮用水,村级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条件差,小病都要到市城医院治疗,农村学校大量闲置,农村学生大量流失,乡村文化设施、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七是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证。调查发现,有些村级组织没有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未能充分发挥好“领头雁”作用:部分村书记有逐渐脱离普通党员和群众的现象;有的村干部忙于个人创业,没有把心思用在发展上;有的村工作存在“等、靠、要”现象;有的村干部一发言就是村干部待遇如何低,安排工作就讲如何困难;村务不及时通报、公开,村里发展规划停留在纸上,部分村的发展实质上是任其自然,基本没有引导和规划;个别村干部还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腐败,自己有利可图的项目就干,否之就漠不关心,甚至推脱不要。党员干部和群众不能心连心,乡村振兴就可能会成为一句空话,不能落到实处。
三、强化人大监督职能,依法助推乡村振兴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七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规定,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真正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依法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1.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着力点,做到正确监督。依法开展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把监督落到实处,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必须要深入调研,了解民情民意,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选择监督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才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因此,人大要紧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能力、社会保障等农民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紧盯深化农村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的改革发展问题,紧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和农村弱势群体的稳定问题,紧盯农业技术人才匮乏、粮食生产和销售、土地流转、农业设施用地等制约乡村发展的短板问题,广泛听取农民意见,积极组织调研,利用专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等平台,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参与决策,不断加大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力度。

    2.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做到有效监督。“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强化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监督,就必须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地方人大依法监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必须紧扣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安排部署,要每年把乡村振兴相关议题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推进乡村振兴蓄势赋能。二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
《监督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人大机关、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全体代表系统学、深入学、全面学,把握精神要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实施路径,结合我市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议题开展调

研,准确把握新时代“三农”工作脉搏,找准问题、明确方向,形成质量高、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为市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四是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条件。一是要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将学习乡村振兴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乡村振兴相关技能、技术列入代表培训的范围,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天然优势,动员代表深入村组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真正了解农民群众所思所想,汲取群众的智慧,围绕二十字总要求,不断提出关于乡村振兴好的建议、批评、意见和议案。三是发挥涉农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当好农民增收致富、乡村振兴的带头人,引领和带动群众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只有不断强化全体人大工作和各级人大代表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素质,监督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才有底气,才能将有效监督落到实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人潮中彰显人大的力量。
    3.敢于红脸出汗,突出重点,做到依法监督。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多,为了避免工作打折扣、踢皮球,人大监督要大胆运用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把《监督法》规定的监督手

段用好用活,不断探索监督新举措,不当“老好人”、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监督,树立人大权威,依法大胆行使监督职权。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督促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落地见效,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努力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方式,以加强对涉农财政资金使用监督为总抓手,探索建立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引入第三方专项审计、社会公示等监督形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加快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紧扣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通过综合运用专项调查、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专题询问等“组合拳”,每年安排一个以上的相关议题上人大常委会审议。届内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开展两次以上的涉农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注重长效性机制的建立。在抓好涉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村规民约的作用,真正实现乡村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结合。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要紧盯“三农”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把监督触角延伸到乡村发展的各个方面。人大监督目的是要抓成效、结实果,因此,对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抓住不放,敢于坚持原则,跟踪到底,督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

职能部门出台具体措施,强化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重点在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提高农民综合收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造血”功能,缓解村级债务负担,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后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乡村发展的短板弱项;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发挥乡贤作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对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村级班子的执行力、战斗力;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群众的获得感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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