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全文1040字)

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X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应急程序
    竖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及时调查。在发现或接到舆情后,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到现场或找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做好监测稳控工作,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二步:快报事实。经过调查后,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上报意识形态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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