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年党史看共同富裕(全文3730字)

从百年党史看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史,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提出并不断兑现对人民的承诺的历史。通过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就是我们党对全体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之一。

(一)

  中国共产党建立之初,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先进分子就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对社会主义的研究宣传中萌生了“共同富裕”思想。1915年9月陈独秀在《青年杂志》创刊号上发表的《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一文中指出,“财产私有制虽不克因之遽废,然各国之执政及富豪,恍然于贫富之度过差,决非社会之福”。在广州公立法政学校发表的《社会主义批评》的演讲中,他又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之一就是“不平均的分配”,造成“雇人的游惰阶级(指资产阶级)和被雇的劳苦阶级的分离越发显著”,而这都“是社会主义时代所不许的”。李大钊在北京大学讲授“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课程时,也对社会主义的定义、历史和特点等进行了生动描述,指出:“社会主义不是使人尽富或皆贫,是使生产、消费、分配适合的发展,人人均能享受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

  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始终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为了这个初心使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实行“耕者有其田”,帮助穷苦人翻身得解放,夺取了中国革命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其伟大意义是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为摆脱贫穷落后、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根本政治条件。

(二)

  新中国建立后,“共同富裕”一词第一次写进党的重要文献和重要报刊,是在1953年。这年9月25日,《人民日报》发布庆祝新中国成立四周年口号,口号的第38条号召全国农业生产互助组的组员们和合作社的社员们“团结一致,发挥集体主义精神,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粮食及其他农作物的产量,增加收入,争取共同富裕的生活”。——这是在党的重要报刊中第一次出现“共同富裕”概念。同年12月16日,由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向全国公布,其中提出,为着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党在农村中工作的最根本的任务,是要“用明白易懂而为农民所能够接受的道理和办法去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组织起来”“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这是在党的重要文件中第一次使用“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概念之所以在1953年及之后被广泛使用,不是偶然的。这一年,我们党酝酿并正式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也就是让个体农民通过互助合作的办法,实行生产集体化,一步一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路线。为什么新中国建立仅三年、农村土地改革刚刚完成、大规模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尚未完全展开之时,就又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呢?显然,这是需要向广大的农民、手工业者和工商界作广泛深入的宣传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的。“共同富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这个过程中,首先着眼于教育引导广大农民把个人土地所有制变为集体土地所有制——走集体化道路而提出来的“明白易懂”又能够为农民所接受的美好愿景和重要概念。

  1953年11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必须大张旗鼓地向农民宣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社论,强调“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乃是全体农民的唯一光明大路”“这样的结果是大家富裕”。从当年11月26日起,《人民日报》在第三版特别开设了“向农民宣传总路线”专栏,先后发表了廖盖隆、郭小川、吴江、熊复等撰写的8篇宣传文章。这些文章指出,对农民来说,“三十亩地一头牛”这种小农经济的生活是算不得富裕的,因为个体农民耕地少,耕种分散,技术落后,收获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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