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全文2240字)

安仁县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调研情况报告
2019年11月07日

    按照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关于开展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5至10月份,我们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峰同志的带领下,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县公、检、法、司以及永乐江镇等单位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近三年来我县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三年来,安仁县法院共立案11119件案件,其中,刑事案件615件,民事案件6144件,执行案件3631件,行政案件15件,司法制裁95件,非诉保全223件,财保和非诉执行审查等案件396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
    1、以保障诉权为核心,依法规范登记立案。一是主动作为,提前研判。安仁县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和《规定》的要求,及时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培训会,组织全院干警传达学习,精准把握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精神实质。全面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同时,安排相关庭室到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进行了调研,分析改革可能带来的负面问题和影响。二是把准精神实质,全面客观登记立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和《规定》以及省、市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作并公开了登记立案流程和法律文书式样,明确登记立案范围、程序和要求。坚决杜绝对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案件拒不登记立案,坚绝杜绝在法律规定的登记立案条件之外附加立案登记条件等现象。
2、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积极探索服务创新。一是创新服务。改革立案登记制后,立案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为有效解决立案人多事慢现象,安仁县法院推行了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上门立案等创新服务,有效方便了立案。2019年上半年,县法院花费了近50万元改造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9个诉讼服务窗口,还申请80万资金元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立案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公开、便捷立案。还推行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便利。二是开展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县法院及时联系援助律师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尽最大限度给予帮助。通过加大法律援助、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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