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瑶:在宁乡经开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长沙人才新政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全文2103字)

在宁乡经开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长沙人才新政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上的讲话
黄 瑶
(2017年11月2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的重要时刻,我们在这里举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长沙人才新政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正逢其时,意义重大。今天,我们荣幸邀请到了刘怀彧同志、何溪桥同志和市人才新政宣讲团的老师们为我们进行专业的政策解读。首先,我代表宁乡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各位领导、各位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我区坚持将人才工作列为园区发展重点,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想方设法引进人才,千方百计留住人才,人才资源已经成为我区后发赶超的核心竞争力和强劲动能。市委、市政府召开落实“长沙人才新政”工作部署会后,我区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明确由区人才交流中心牵头,经济发展局、招商合作局、创业服务中心等部门通力合作,通过专人专岗负责、加强宣传、精准服务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已有长沙格力、马克菲尔、湘粮科技等企业的28名人才享受了新政红利。同时,配合人才新政,我们在《关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开管发〔2017〕28号)中,完善了园区四条人才政策:一是奖励企业领军人物。当年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且当年税收增幅15%以上,在园区工作的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长,1名),奖励3万元,聘请为“蓝月谷智库顾问”;当年纳税500万元(含)以上且当年税收增幅25%以上,在园区工作的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长,1名),奖励1万元。二是鼓励企业引进高级人才。鼓励企业引进高级人才。园区企业当年纳税在500万元(含)以上,全职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含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含副高职称)学位的人才,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人、3万元/人。三是在园区内购买个人住宅(园区内住宅指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园区的房产企业开发的住宅)的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或者拥有高级职称或者为企业副总以上高管的人才,在购房合同签订年度内,按照实际购房面积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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