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几点思考(全文3690字)

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几点思考

  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石,把基层组织做强、把基础工作做实是确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职能实现的重要保障。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7周年,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
  一、我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现状
  X区下辖X个乡镇街道,总面积X平方公里,总人口逾X万(其中流动人口逾X万),行政村X个,社区X个。区委、区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的同时,高度重视基层综治工作。近年来,以社会管理创新竞赛、百家示范单位评选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重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基层综治力量配备。区综治办现配备主任一名(兼任区委政法委委员),副主任一名;X个乡镇街道,分管副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的X个,党委委员担任综治办主任的X个,其他领导担任综治办主任的X个;配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的X个;综治办干部配备X人及以上的X个;各行政村(社区)共配备X名综治调解室主任。
  二是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全区共划分网格X个,组建服务团队X支,服务团队人数X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竞赛活动,创建“创新社会管理百家示范单位”X家。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与X便民服务中心整合办公X家,分别办公X家,正在改建的X家。建立综治信息系统平台,全区X个村安装了综治基层信息系统,开通了平台帐号,并对管理人员进行分期培训,方便了各类信息的上报。
  三是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在区委《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化创新“老娘舅”“和事佬”等民间调解组织,探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心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日常性、基础性工作。
  四是基层系列平安创建。通过开展平安乡镇、平安家庭、平安校园等X个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各行各业的落实,大量的社会矛盾得到及时化解,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力整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如教育系统的“平安校园”创建,在蒋堂小学试点创新“走进平安”教育模式,开辟出“平安博览馆”“平安体验馆”等教育新阵地,扎实推进安全教育活动。受到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全国通报表扬,被授予“全国文明交通安全示范学校”。
  五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2年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强了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人防上加强协管员、巡防员、调解员、联络员等为主体的群防体系建设,做到警民互动,专群结合,特别是加强巡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按标准配备巡防队员单警装备,将巡逻重点由街面向居民小区延伸,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现场盘查率,全区,各乡镇街道共有各类巡防队伍X支,群防群治队伍X支,群防群治人数X人;技防上按照“科学规划、加密成网、形成规模”的要求,合理设定重要部位治安监控点,发动社会单位自建探头,逐步消除监控死角,目前运行使用的视频监控探头共有X个;物防上结合“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行综治警务室建设,在案件多发、人群聚集部位安装“户外警示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与中央、省、市综治委要求还有诸多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需求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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