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多功能报告厅使用及管理规定(试行)(全文943字)

学校多功能报告厅使用及管理规定(试行)
多功能报告厅是学院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各种工作会议、学生活动的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的管理及使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报告厅的用途

多功能厅主要用于以学院名义召开的各类教职工大会、党员干部、学生大型活动及经学校领导批准的的有关会议、活动。

二、报告厅的管理

1、报告厅由学院信息中心专人负责管理。报告厅一般用于人数在200至450人之间的活动或会议。使用安排遵循院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学院办公室进行统筹和调整。

2、报告厅使用时必须有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后勤保卫人员到场,活动组织者负责到会进场和退场的疏通、组织和管理,配合报告厅管理人员做好设备使用及维护工作,尤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报告厅管理员使用前要调试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等准备工作;使用者一般不能移动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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