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对重点文物林宅、朱宅(邹宅)启动危旧房改造的建议(全文2347字)

关于尽快对重点文物林宅朱宅邹宅
启动危旧房改造的建议

领衔代表:胡志刚
附议代表:应美素

    《关于加强重点文物林宅、朱宅(邹宅)保护尽快进行整治的的建议》(详见附件)2018年已被区人大常委会列为领导督办重点议案。区政府也于2018年初将该三处周边危旧房列入了年度危旧房改造计划,居民为此欢欣鼓舞。但一年过去了,因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改造计划终未得到实施。而房屋自身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却依然严重一直未彻底根除,百姓要求实施改造的呼声非常强烈。
    就消防安全方面,月湖街道及区有关部门曾对林宅等墙门内电表箱、电线电路已进行整治改造,并在林宅周边就近设置消防栓,使消防隐患得到较大改观,但由于林宅等毕竟是年久失修的砖木建筑,宅内尚有居民居住,这些居民大都以老年人、外来人员为主,防火意识比较淡漠,对消防安全知识也不甚了解,且墙门内有望湖桥市场经营户仓库以及日常生活生火做饭都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极易造成火灾事故发生。
    为此,建议区政府:
    1、改善民生。这里的居住条件急待改善,腾退里面的居民,或由政府统一安排置换,使居住在其中居民住房得到补偿安置。将林宅、周宅、邹宅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林宅朱宅邹宅纳入我区2019年危旧房改造计划并尽早启动实施。
    2、修缮保护。对老宅进行统一保护和修缮,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恢复文保房的利用价值,解决文物保护和改造居民生活环境之间的矛盾。
    3、开发利用。从文物保护的角度整体规划,形成统一性、完整性的一体化建筑,发挥文物建筑的价值,作为古迹供游客参观。提升老宅与周边的月湖资源整体效果,形成天一阁。月湖5***级景区周边的历史文化活化点向公众开放。
    
附件:海曙区第十一届二次会议议案:《关于加强重点文物林宅、朱宅(邹宅)保护尽快进行整治的建议》

附件:
关于加强重点文物林宅、朱宅(邹宅)保护尽快进行整治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林宅系清代建筑,位于镇明路紫金街30号,2013年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3500平方米。存在隐患:1、老建筑年代久远,以砖木结构为主,耐火等级低,火灾负荷大,林宅是庭院式布局,连片成群处于开放松散形,没有有效的消防防火分隔;2、大部分房屋被居民不合理使用,大量用火、用电、用气,加重了古建筑的火灾负载;3、消防通道窄小,还有的不畅通;4、改变房屋使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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