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 因人民而兴(全文4349字)

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 因人民而兴
***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我们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必须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的关系,必须放眼近代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历史命运来考察。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无数仁人志士进行了斗争与尝试,但终究未能如愿。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经过28年革命斗争,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40多年的改革开放,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伟大复兴光明前景。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从最初50余人的小党,发展成为拥有91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而赢得民心的根本,既取决于一个政党的根本立场与宗旨,也取决于一个政党推动国家与社会发展、为人民谋利益的实际行动与成绩。  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与群众观点  对一个政党而言,有什么样的政治立场与群众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价值观。从根本上看,“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自诞生之日起,我们党就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人民立场与群众观点。1921年,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唯物史观是吾党哲学的根据。”1922年党的二大《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强调,党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广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要到群众中去“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决议指出,共产党不但是工人阶级的利益的代表者,而且也是中国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代表者,是全民族的代表者;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1944年,在张思德追悼会上,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了“为人民服务”,强调“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后来又进一步强调“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到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报告中,毛泽东同志将人民立场、群众观点、党的宗旨紧密联系在一起,强调“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从党的七大开始,我们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载入党章。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群众观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并不断发扬光大。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告诫全党:“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领导就是服务”。1990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在重申人民立场与群众路线基础上,将党的群众观点丰富发展为“六个基本点”,即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进一步说明了中国共产党为谁革命、靠谁革命,为谁执政、靠谁执政,为谁发展、靠谁发展这一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并进一步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全党“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  始终维护、实现与发展群众利益  党的立场、观点和宗旨,从来不是玄妙而抽象的理论,而是具体而生动的实践。中国共产党何以获得亿万人民群众的拥护?根本原因就在于党来自人民、以人民为靠山、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不但口讲,而且实做。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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